金黔在线讯近日,罗甸县国税局明确局领导班子、税收管理执法人员及办税服务厅人员等为对象,开展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述职述廉活动每年进行2次,即7月10日前1次,12月31日前1次,分别就各自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面对面地向纳税人陈述。 同时规定,邀请相关企业、个体户代表参加述职述廉活动的人数不能少于50人。现场向纳税人代表发放测评表,测评表涵盖陈述人的基本情况和6大内容共24条细目,由纳税人在相应栏目下,根据自身掌握陈述人情况,自行填写“好”、“较好”或“差”,并可在备注栏上提出建议或意见。县局考评领导小组根据测评结果,全面掌握工作人员的执法、服务、廉洁自律情况。对测评获优者,给予一定奖励;对测评较差者,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作者:林永兴 刘永贵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