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8岁小凯跟随多年未见的伯伯去高淳固城湖边吃船家菜,结果不慎落水身亡。事后,悲痛欲绝的家属将船家推上被告席,索赔损失31.5万余元。前天,高淳法院漆桥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二老当街祭奠孙儿
7月6日下午1时许,记者赶到法院,远远看到门口马路边冒着烟,两位佝偻着身子、鬓发斑白的老奶奶顶着太阳,边往火堆里添纸钱边唠叨:“好孙儿,今天法院审案,你也来看看吧!”8岁小凯在高淳县城读二年级。 今年5月3日上午,跟家人去固城湖边的船舶餐厅吃船家菜。中午12时许,小凯一直好奇地在船上跑来跑去。等父母在船上看不见小凯时,船边的水面冒起了串串水泡。父亲两次跳下船,都没找到。直到民警赶到,才将小凯捞上来,他的额头、鼻孔和嘴巴都满是淤泥。紧急施救,孩子也没能苏醒过来。5月16日,王先生夫妇起诉到高淳法院,要求船家赔偿。
母亲抱儿遗像听庭
下午1点半,法官宣布开庭。旁听席的第一排,小凯妈妈邢女士神情木然地埋着头,两手紧抱着爱子的遗像。王先生的律师陈诉:“小凯从船舶餐厅上跌下溺水身亡……餐厅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庭下的邢女士下意识地抱紧怀里的遗像,头埋得更低了,眼眶里噙着眼泪。法庭里,满满当当坐着小凯的阿姨、伯伯、伯母等十余个亲戚,可小凯的奶奶和外婆怎么也不肯进法庭听庭,只是在法庭外焦急地等待。
孩子到底从哪落水
面对王家人的问责,船家韩宝科显得很冤枉:“谁亲眼看见小凯从船上掉下来?再说王家老爷子是我的老领导,我是请客吃饭,不构成饮食服务合同关系;还有,我经营的不是饭店,只是偶尔卖卖螃蟹什么的……我们不应该承担责任。”邢女士闻言,突然抬起头,表情愤怒。事实上,根据警方接警记录,小凯是从离船舷两米左右的地方打捞起来的,落水的地方距岸边五六米。王先生曾提交给主审法官一个关键证据——韩宝科发出的名片,上面印着:渔家饭菜、快艇游湖……韩宝科的律师又称“他们吃饭没给钱,不构成饮食服务合同”,庭下嘘声一片,有人小声议论:“出了这么大事,就算给你钱,你会收吗?”法庭当庭认定,根据现有的证据和证人,证实小凯是从韩宝科的船上跌落水中,并且小凯和韩宝科经营的船舶餐厅饮食服务合同成立。
法院:船家负主责
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小凯的监护人和船家各负几成责任。韩宝科的律师认为,船上有救生衣、护栏,岸边还有警示牌,安全防范义务已尽到,小凯溺水身亡与他无关;相反,小凯的父母和其他亲人的监护义务没尽到,应负全责。法庭当庭计算了王家人因小凯死亡造成的损失为18万余元,其中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此时,旁听席上的邢女士仰着脸,泪水再次从眼里溢出来,像抱孩子一样把遗像紧抱在怀里。法院经审理认为,船舶餐厅安全防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对小凯溺水身亡的事应负主责;王先生夫妇作为小凯的法定监护人,疏于监护,也应负一定责任。据此判决船家韩宝科赔偿王先生夫妇损失11.7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王先生表示,他打这场官司还有一个目的: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整治固城湖边的无证照船舶餐厅,防范类似的悲剧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