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推AB两类居住证
A类证自愿办理,可享就医等福利;在深圳逗留30天以上均须办理B类证
晶报讯(记者钱擎)酝酿多时的深圳居住证制度可望年内开始实施。记者昨天随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到市公安局视察时了解到,《深圳市居住证条例(草案)》已九易其稿,日渐成熟,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居住证拟分A、B两类,办理的前置条件不同,证件的功用也各有区别。
加强管理流动人口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锋说,深圳是一个移民城市,流动人口数量大,户籍管理已经很难适应深圳的现状,因此必须借鉴国外和其他城市经验进行创新。居住证的实施,不仅仅运用于出租屋、旅业等行业管理,以后还要运用于工商、税务、银行等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实现社会管理从无序到有序,管理手段由单一到综合、由软约束到硬约束的转变。
市公安局副局长申少保汇报工作时透露,第九稿仍然按照“工作-办证-租住-服务”的基本思路对居住证的实施进行设计研究,这与上海的居住证思路是不同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人口流动的管理,让居住证成为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抓手。根据这一思路,第九稿中将居住证分为A、B两类。
两类证件待遇有别
A类居住证采取自愿办理原则,凡在深圳有工作的人均可以申请,一旦申请成功,即可凭此证租房,另外,还可以享受就学、就医等福利政策。B类居住证采用强制办理原则,凡在深圳逗留30天以上都必须办理,有效期半年,半年后可以续办。实行B类居住证主要目的是登记滞留深圳的人口信息,加强管理,凭B类证不能租房,也不能享受任何福利政策。
申少保认为,实施居住证之后,出租屋管理混乱的情况将会得到好转,也便于对其进行管理,人口流动性将因此大大降低。
办证费用不会太高
目前,公安局正在研究居住证的费用和证件激活等申办、使用细节。申少保透露,办证费用不会太高,如果超过20元,考虑从出租屋的税费收入中进行补贴;每张居住证附有一个社会安全号码,每个人终生只能有一个号码,一旦激活就不能改变,类似于身份证。居住证在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中运用的全系统网络也在研究中。
旅业开业拟实行审批
另据悉,公安局目前正在草拟《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深圳目前旅馆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是延用上世纪80年代颁布实施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已经滞后。为此,公安局已成立旅馆业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草拟《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实施旅馆业开业审批制度,并且推广旅业信息系统,加强旅业治安管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调研,争取今年第三季度修改完善后报法制办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