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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昨日上午,贵阳司机汪先生致电记者,称当日凌晨,他开车经过水黄公路时,在距水城20公里的加开营隧道附近,遇上山体滑坡,致使其车辆严重受损。汪先生认为,路政部门养护公路不力,致使其车辆受损应负赔偿责任。
据介绍,7月7日凌晨2点左右,在水城办完事后,汪和女儿驱车经水黄公路返回贵阳。当天,该路段大雨滂沱,2点20分,快要抵达加开营隧道时,山上突然掉下两块数吨重的巨石,横在车前。汪来不及采取措施,其所开车辆直接撞在石头上。车上两人虽安然无恙,但车身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他和女儿赶紧下车,通过电话求助,1小时后,水黄高管处水城路政中队派了一辆拖车来到现场。
汪告诉记者,凌晨3点左右,拖车将他的受损车辆拉到水城县城后,一下车,拖车司机就要求他交纳拖车费用,否则,受损车辆不能移动。对此,汪先生深感不满,他认为这笔费用不应当由他来支付。
上午10点,记者和汪先生来到水黄高管处水城路政中队了解情况,一工作人员反复重申,该单位的车辆救援事故现场,必须收费。汪则认为,他开车经过该路段,已经付费,与路政部门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路政部门养护公路不力,致使其车辆受损,应该赔偿他的损失。
汪告诉记者,他将通过司法程序,起诉路政部门,要求水黄高管处赔偿自己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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