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商报》报道因前岳父高某某要求女儿与苏新离婚,苏新便因此而怀恨在心,纠集另外6人将高某某绑架,勒索1000万元人民币后亡命天涯。警方很快将其中6人捉拿归案,追回赃款近700万元,其余200多万元被挥霍。 昨天下午,苏新等6名被告人以绑架罪和非法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罪,在深圳受审。
7人密谋伺机作案
2005年7月,苏新在与王伟聊天时谈到其前岳父高某某很有钱,并且因为高某某要求女儿与苏新离婚,致使苏怀恨在心,两人商定绑架高某某。后来,苏新又纠集了范某(在逃)等6人。在预谋过程中,苏新提供了从已故的朋友林某某处借来的“五四”式手枪两支及手枪子弹28发、自动步枪一支及步枪子弹42发,另外,还提供配有消音器的仿国外制式手枪一支及子弹120发、一辆本田轿车、一辆挂假军牌的金杯面包车。其他人分别准备了假警察证及皮套、手铐、魔鬼面具等,并共同出资近3万元租下别墅一套,用来准备关押人质。
勒索赃款一千万
检方在指控书中称,2005年9月5日19时许,事先开面包车去踩点的严某军、王某打电话告诉苏新,高已回到家里。苏便马上开一辆本田轿车,接上其他4人一同赶至海滨广场,并按事先商定的分工。22时许,当被害人高某某从家中出来时,王伟、杨某亮、阿勇假扮警察抓人,迅速将高某某绑架上面包车,并用胶纸带蒙住被害人眼睛后,驾车前往银湖齐明山庄所租的别墅将被害人拘禁。随后杨某亮、王伟、阿勇先后与被害人谈赎金的事,最终商定用1000万元人民币赎人。次日下午,严某军在爱国路怡景花园大门附近,收取到被害人亲属用纸箱装的人民币1000万元。
绑架者会合分赃
检方还指控,严某军取到钱后迅速将车开至罗湖怡景花园内,并将钱转移至等候在园内的刘某平所开的本田轿车上。刘某平买了五六个塑料袋,在木头龙一小区等同伙前来会合。当日18时许,其他6名同伙驾驶面包车将被害人拉至罗湖区新秀路边释放后,赶至木头龙一小区与刘某平会合分赃。其中杨某亮分得赃款130万元,王伟分得140万元,阿勇分得160万元,苏新、严某军、王某及刘某平4人则开车至旧车市场,用21万元买了一辆本田雅阁车。因事前他们4人曾商定剩下的钱将用在海南开公司用,所以没有分,而是由苏统一保管。后来严某军、王某分两次从苏处各拿走人民币6万元,刘某平拿走人民币2万元,其中2400元用来租房存放部分作案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