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8月1日起,群众如遭遇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踢皮球”、乱罚款,可利用新出台的《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向该机关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维权,被诉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关应在7日内受理,并告知处理结果。
湖北省长罗清泉近日签署第293号省政府令,发布了该《办法》。据了解,省政府2001年曾出台《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仅用一章节对“执法违法责任追究”作了规定。相比之下,新出台的《办法》更详细,针对性、操作性强。上一条文章:下一条文章: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栏目文章7月9日
7月9日 掉进洗衣机 2岁女孩被淹死 7月9日
7月9日 [图文] 7月8日
7月8日 [图文] 7月8日 [组图]山西宁武民居爆炸 死47人 7月8日 好药频出局 竟因报价低 7月8日
7月8日 洋县替考事件 教育局长被免职 7月8日分类广告 海都卡联盟
曼哈顿歌城 唐姐老火锅城新闻首页 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0591-87095110、87095315广告热线:0591-87095562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E-mail:短信:编写订报投诉内容发送到07788582(移动)、8383582(联通)2005 海都资讯网 保留所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