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洋 通讯员 杜云发)嫖宿后不仅不给钱,还以卖淫女有性病为由控制其自由,威逼卖淫女编造谎言骗家人寄钱。前日,法院以抢劫罪,判该男子有期徒刑12年。
2005年12月21日晚,陈某从綦江县古南镇某洗脚城内,将邹某带至古南河东租赁房内嫖宿。 完事后,陈某不仅不给嫖资,还将邹控制在房间内不准走,称邹有性病。陈还编出一段谎言,威逼邹给家人打电话,称她在广州打工时被车撞了,急需3000元钱住院,让家里人将3000元钱存到一个指定的银行卡号上。12月23日中午,陈取走3000元后将邹放走。
今年1月16日晚,陈又伙同名叫“王老六”(另处)的人故技重演。嫖宿后以张某有性病为由,持刀威胁张给家人打电话要8000元钱。1月18日中午,陈取走钱后将张放走。2006年1月24日,陈某在綦江县东溪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