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6岁未成年人涉嫌嫖娼后杀死卖淫女的案件已于近日被北京朝阳检察院正式受理。
年仅16岁的来京务工人员刘某,在领到辛苦工作挣来的工资后,没有把自己的血汗钱寄给家乡的父母,而是为了寻求刺激,冒出了嫖娼的念头。
2006年1月7日,刘某给以前认识的一个卖淫女打电话,双方约好时间后,他来到卖淫女的暂住地。二人在发生性关系时,因为一句玩笑话,刘某与卖淫女发生了争执,卖淫女一气之下用手挠了一下刘某的左脸,年轻气盛的刘某怒从中来,便顺手拿起床上的枕巾紧紧捂住了卖淫女的嘴,十几分钟后,卖淫女死亡。见状,刘某并未马上逃走,而是顺手将卖淫女放在床头柜上的钱和手机拿走,若无其事地回到的宿舍。第二天,刘某将手机变卖后并将赃款花光。
之后,因为参与另一起抢劫案,刘某被抓获,并向警方交代了杀死卖淫女的行为。(卢国强 林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