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9日电(记者隋笑飞)黑龙江省“7·21”法轮功非法出版案、广东非法光盘生产线系列案、四川成都“5·20”盗版教辅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日前公布了7大类17件“扫黄打非”重点案件,凸显我国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的决心和取得的重大成果。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介绍,7大类17件重点案件主要是:
非法出版案件。主要是黑龙江省“7·21”法轮功非法出版案,2005年7月21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在网络监控中发现境外“法轮功”网站“明慧网”登载了大庆市区内某楼区悬挂“法轮功”条幅的照片。2006年3月28日,大庆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将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周桂兰、张井琦等人抓获,并收缴“法轮功”宣传册、光盘、条幅、宣传单等4254件等。经查,近年来犯罪嫌疑人周桂兰、张井琦等人制作“法轮功”条幅100多条,并从“明慧网”上下载有关“法轮功”内容,制作成书100多册,制作宣传单、册2000多份(册)。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桂兰、张井琦已被逮捕,同案玄国英等人分别被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
非法光盘生产线案件。主要是广东非法光盘生产线系列案,包括2005年广东江门“12·23”非法光盘生产线案、2006年广东东莞“1·07”非法光盘生产线案、2006年广东肇庆“1·10”非法光盘生产线案、2006年广东深圳“3·15”非法光盘生产线案。
淫秽色情类非法出版物案件。主要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炮兵俱乐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2006年4月2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杜军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开办黄色网站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杜军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刘常庆等明知是淫秽物品还进行传播,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盗版、假冒图书案件。主要有2006年广东深圳“3·03”盗版图书案、2006年北京“3·31”盗印图书案、四川成都“5·20”盗版教辅案、2005年北京“11·8”非法印刷案、江苏南京“6·18”盗版图书案、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盗版图书系列窝点案。
盗版光盘案件。主要有湖南长沙“3·02”非法光盘案、浙江台州“5·18”非法音像制品仓储案、广西“5·11”走私盗版光盘案。
非法报刊案件。主要有上海《环球周刊》案、江西《新武侠》等非法期刊案、北京“6·14”非法报刊案。
网络侵权盗版案件。主要有湖南网络侵权系列案,包括2005年益阳网络侵权盗版、长沙网络侵权盗版案、常德网络音乐作品侵权案、郴州私设《传奇》服务器案,以及2006年新疆“天山网络”网站侵权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