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重申三大执政要求
文/卓泽渊
如何认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是两个重大而现实的问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既不是执政的三个部分,也不是三种不同的执政方式,而是围绕执政这一根本问题,从三个不同的角度,阐释如何为人民掌好权、管好权、用好权的根本性原则、目标和要求。 因此,三者之间互相联系、相辅相成、有机统一。按照中央的要求,一个优秀的执政,就应该既是科学执政,也是民主执政,又是依法执政。
科学执政的三重内涵
科学执政,是指执政要尊重和符合客观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式来配置和运用国家权力,治国理政。
理解科学执政,应当注意以下的几个基本方面。第一,科学执政必须尊重和符合客观规律。政治权力运作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权力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就能推动国家和社会发展;运用得不好,不但会加大执政成本,降低执政效率,阻碍国家和社会发展,甚至还可能把国家和社会引向灾难。
执政也是一门科学。执政者必须自觉地在观念、制度、方法上按照这种内在要求和规律来执政。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准确认识基本国情,全面把握执政的外部环境和世界大势,认真总结执政经验和教训,从中发现执政规律,指导自己的执政实践。
第二,坚持科学执政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保证。我们党是中国惟一的执政党。党对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发展负有特别重大的责任。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执政的资格问题,关系到党能不能长期执政的问题。我们党的执政一旦发生失误,就会给党和人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第三,坚持科学执政,是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的结晶。我们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既是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更是我们党从自身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
西方资产阶级政党不可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它们轮流执政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机制所决定,主要精力都花在选举和争取选票上,很难关注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与此不同,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最大优势就是,能够真正从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长远目标出发,能够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主动而积极地探索执政的客观规律,并严格按照规律办事。
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这种政治优势,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同时,自觉坚持科学的执政观。把执政行为建立在尊重客观规律、符合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使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执政决策更加科学,执政成效更加显著。科学执政是我们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就必须实现的执政目标,也是重要的执政原则。没有科学执政,就一定会遭受更大的挫折,使党和人民蒙受更大的损失。
探索和推进符合中国国情的
民主执政方式
民主执政,就是指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要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使人民的主人地位得以切实保障,使人民的民主权利得以充分实现,全面实现人民民主,严格依照民主制度和程序来运用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
正确理解民主执政,我们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民主不能离开国情,不能离开社会的发展阶段。民主的推行和发展并没有固定模式,而要靠各国人民结合本国实际去创造。对于一个具有13亿人口、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区域发展很不平衡的国家,如何让人民普遍和广泛地参政、议政,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我们必须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具体执政方式与执政路径。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也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所以,我们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民主政治,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发展的需要,符合当今时代发展的潮流。实际上,没有执政的民主,党的执政就没有牢固的根基,党就无法赢得人民的长期支持和真心拥护。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不管采用什么民主形式,都要体现民主的本质要求。不断推进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目标。民主不是资产阶级及其政党的专利,我们党应当理直气壮地高举民主的旗帜。事实上,我们已经并将进一步创造出比资本主义社会更美好、更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
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依法执政,就是指在执政的过程中,要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依法确保人民民主,崇尚法治精神、坚持法治原则、遵守法律规范,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
正确依法执政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使法律和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确保宪法和法律高于一切。
依法执政的提出是我们党执政方式与时俱进的体现。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集中人民群众智慧制定的,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依法执政实际上是民主执政的要求和具体化。
还要认识到,依法执政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的要求。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个先进的执政党,必须随着民主和法治的发展,推进依法执政。我们党领导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我们党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成立八十多年、执政七十多年的苏联共产党,一夜之间分裂瓦解。其中的原因固然很复杂,一个重要的教训就是苏联共产党长期没有做到依法执政。党的一些高级领导人未经法定的侦查、起诉、辩护、判决和执行程序就被处决了。全党范围内的肃反扩大化更是严重侵犯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党从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党的十五大确认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再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二十多年的实践说明,实行依法执政是我们的成功之路。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密不可分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密不可分、相互联系的整体,既完整地提出了我们党执政的目标和原则,又明确规定了我们党执政的方式和途径。
科学执政是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前提条件。科学执政的目的在于确保执政的正确性。实践证明,民主只有依赖科学的方式、方法、体制、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我们过去曾经搞过的“大民主”之所以会变成大灾难,说到底就是缺乏科学性,导致事与愿违。任何一种民主方式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只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错误和失误,并不能彻底免除错误和失误。多数人决策的过程还可能被扭曲。为了尽可能减少决策的失误,防止多数人决定向少数人决定的畸形演变,我们在强调民主执政的同时必须强调科学执政。
同样,依法执政也要以科学执政为前提。因为只有符合客观规律的法律才是良法,才能为人民群众自觉认同和遵守。科学执政的核心是按执政规律执政,而良好的法律正是在人们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不断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反映了人们对这些客观规律的认识。从人类社会由人治向法治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坚持依法执政本身就是符合客观规律、适应客观规律要求的体现。缺乏科学性作保障的执政,即使有法律作保证,也同样会犯错误。所以,依法执政必须符合科学性要求。
民主执政是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本质要求。民主执政的目的在于确保执政的民主性。要做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必须坚持民主执政。因为只有民主执政,才能最大限度地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最大限度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从而把握规律,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推进得愈好,科学执政就愈有社会基础与群众基础。民主执政可以说是科学执政的社会基础和理想目标。从普遍的决策意义上讲,完全可以说,没有民主执政,就没有科学执政。
同样,坚持依法执政也必须坚持民主执政。民主执政在根本上决定着依法执政,因为只有坚持民主执政,有关的法律法规才可能制定得科学,才可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积极遵守。法治背景下的依法执政,归根结底就是要按照大多数人的意志执政,按民意执政。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制定的法律,所反映的应当是人民意志,应当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民主执政所提供的是依法执政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它也是依法执政的本质要求与反映。依法执政以民主执政作为自己质的规定性。
依法执政是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执政的目的在于确保执政的合法性。要使民主执政成为坚定不移的政治原则,要使民主执政获得有效的程序保证和实质保证,依法执政就成为民主执政在形式上的基本要求。民主执政需要依法执政予以程序和方式的保证。科学执政也必须依赖依法执政。因为科学执政的目标需要法律予以确立,科学执政的程序需要法律加以设定,科学执政的成果需要法律予以保障。在执政活动中,必须依法推行科学执政,使违反科学的执政行为受到应有的法律限制,才能保证科学执政的全面实现。
有着共同目标的统一整体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一个有着共同目标的统一整体。这三者的统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体现,是我们党执政的手段与目标相统一的体现,是我们党自身建设与党的历史使命相统一的体现。
首先,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体现。党的领导是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障,也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保障。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前提。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也是党的领导的宗旨,还是依法治国的目标。没有人民的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都失去了终极的目标。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路径,它需要以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前提和目标,也需要党的领导作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就需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其次,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执政的手段与目标相统一的体现。手段与目标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党执政的长远目标当然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现实目标就是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为了实现这些宏伟的目标我们党就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相对于我们党的目标来说这些都是手段。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执政手段与目标高度统一的具体体现。在实现党的执政过程中,我们既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目标定位,又要充分发挥它们的手段作用。
再次,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自身建设与历史使命相统一的体现。党的自身建设是党的事业得以成功的基础,是党的自我完善与发展。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只有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党才可能长期保持其强大的生命力,赢得事业的成功。在我国,目前我们党面临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三大历史任务。从长远来看,我们党更面临着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历史使命。党的现实任务、历史使命与党的自身建设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们都要求我们党必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三个执政”既是我们党自身建设的需要,更是我们党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的要求。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全面坚持“三个执政”必将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进而确保党的长期执政与良好执政,确保社会的和谐进步与健康发展。□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主任、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