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福建厦门市副市长潘世建向市民承诺:未来5年内厦门将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为实现这一目标,厦门市从制度设计、建设主体等方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得知政府的“5年承诺”,50多岁的下岗工人老陈将信将疑,他告诉记者:“我和老伴下岗,孙子上小学,儿子、媳妇在工厂做工,全家月收入才3000多元,5年以后真能像政府说的那样住上新房子吗?”
梯度覆盖
为确保不同收入水平的困难家庭都能获得住房保障,厦门市重新定义“保障性住房”的内涵,包括保障性商品住房、公有租赁住房(含廉租房、普通租赁房)、拆迁安置房、危改安置房以及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
“向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性商品住房;向既不属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又无能力购买保障性商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有租赁住房;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结合旧城(村)改造和拆迁安置,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潘世建表示:“希望通过科学规划,形成不同类别、等级的保障性住房梯度覆盖能力。”
未来3至5年内,厦门市将建设租赁房和保障性商品房160万平方米,共约2万套,结合旧城(村)改造和拆迁安置房建设,5年内厦门将有3.4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得以解决。
公平分配
由于以往政策性住房分配渠道的多元化,产生了申购条件、配售面积标准、配售价格不一等问题,如此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如何保证其公平分配成为对政府的又一考验。
为了避免出现“开宝马车住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厦门市进行了一系列制度方面的设计。首先是向社会公开征集保障性住房的申购对象标准、申购条件和评分办法。今年年内,厦门将有1000套保障性住房面市,该市已于6月初出台通告征集申购标准,目前该标准已基本定型。
此外,据厦门市国土与房产管理局透露,该市将实行经适房、廉租房家庭全员实名制,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今年第三季度内厦门市还将成立专门机构,建立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对保障性住房分配、销售等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重在执行
如何保证其建设落实到位?对此,潘世建明确指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将主要由国企来承担。
5月28日,厦门8家大型国有房地产企业合并成两大房地产集团,合并后的主要任务是集中资源进行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新城区开发。据悉,从去年年底至今,厦门市共规划投入40亿至50亿元资金建设8个保障性住房项目。8个项目总建筑面积近200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商品住房用地以基准地价出让,拆迁安置房、租赁性住房所用土地均由政府划拨。单是土地一项,8个项目就降低了建设成本近10亿元。另外,政府还将对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税费进行一定减免。
厦门市民政局统计,该市2005年中低收入家庭总数约为2.5万余户。按3.4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划,厦门市政府副秘书长阮耀国向记者透露:“5年时间其实是保守估计,如果进展顺利,3年时间便有望实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目标。”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