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杜雯) 为赚高额酬劳,一新加坡公民运输“K粉”入中国。日前,成都市中院对这一跨国运毒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甘国民因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驱逐出境。
法院审理查明,55岁的新加坡公民甘国民为了赚钱,帮马来西亚一个叫“阿华”的人携带毒品到中国。2006年1月25日早上,甘国民携带2872克毒品“K粉”乘坐马来西亚吉隆坡到中国成都的航班入境。当他经过X光机过机检查时,成都海关发现他随身携带的物品图像异常,将其现场挡获。法院审理认为,甘国民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但这些毒品并未扩散到社会,而且甘国民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所以,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