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10日讯(记者郑野军) 发展前景良好,收益稳定,准入门槛降低———这些正吸引着我市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典当业“掘金”。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0多户企业和个人向市经贸委产业政策科提出设立典当行的意向,以每家典当行需要1500万元的投资计算,这至少涉及到3亿元的民间资金。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还没有确定今年典当行的具体申报、审批时间,但这并不妨碍我市的民间资本进入典当业的热情。除了芝罘区、开发区、福山区、蓬莱、莱阳、招远6个市、区外,其它没有设立典当行的县、市、区的民间资本积极性十分高,都想抢得先机,成为当地典当业的开路先锋。
某民营企业去年就提出开设典当行的申请,由于不具备条件没有获得申报资格。今年,该企业从资金、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好充足准备,意欲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市经贸委产业政策科有关人员说,近期不少企业致电询问设立典当行的程序。据了解,开一家典当行需要的注册资本再加上办公楼盘投资,至少在1500万元以上。
“其实,这几年,民间资本进入典当业的热情一直都很高涨。”市经贸委产业政策科科长沈洪盛说,自2000年典当业由经贸部门管理后,国家先后于2003年、2005年分两次新批典当行。其中,2003年,我市有两家典当行获得批准,数量占全省的1/6。2005年,我市有两家典当行获得牌照,占全省的1/19。
民间资本对典当业青睐有加,首先是因为典当业收益稳定。目前我市典当业的税前利润率普遍在10%以上,高于其它行业。更重要的是,典当业的行业收益有着明确的保障。按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典当行的收益主要是向当户收取当金利率和综合费用。当金利率按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当综合费用: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最高上限为当金的42‰,房地产为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为24‰。“国家的规定为典当行获取稳定的收益,提供了保障。”
国家政策的“解禁”,也为民间资本进入典当业提供了依据。2005年,国家颁布新《典当业管理办法》,重新设定了典当业的准入门槛,规定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分别不能少于500万元和1000万元,若要设立分支机构,典当总行的注册资本则不得少于1500万元。虽然与以前相比,典当业的准入门槛提高,但恰恰是这纸法令,起到了给典当业“开闸”的作用。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以前进入典当业的门槛虽然不高,但国家的审批却很严格,能获得指标的民间资本寥寥无几。现在,虽然审批条件严格了,但只要达到条件,国家就会审批。
典当业长远的发展前景,也是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典当业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市共有15万多户中小企业,受银行贷款难所制约,尤其是在宏观调控、银根趋紧的情形下,不少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很少有机会能从银行获得贷款,因此,他们只能另觅融资渠道,这无疑为我市典当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很多民间资本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纷纷进入典当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