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暄)昨日,记者从自贡市有关方面获悉,为有效调控和利用电能源,经国家发改委审批,该市自即日抄见量起平均提电价1.98分,同时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据悉,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递增电价:城乡一户一表用户,月用电量在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电价不提高,每千瓦时0.4724元;月用电量在61至100千瓦时部分,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8元,每千瓦时0.5524元;月用电量在101至150千瓦时部分,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1元,每千瓦时0.5824元;月用电量超过151千瓦时部分,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6元,每千瓦时0.6324元。 合表用户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5元,每千瓦时0.522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