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梅州讯(记者叶仕欣通讯员黄义涛)家住梅县的李伯在使用热水器洗澡时,由于增压泵漏电被电死在浴室中。其家人向产品代理商及销售商索赔不成,于是将两者告上法庭。梅县法院在一审中判决产品代理商和销售商赔偿李伯家人16万元。 但产品代理商和销售商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日前,经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调解,产品代理商和销售商共同赔偿了李伯家人16万元。
去年7月27日中午,李伯在家中浴室洗澡时不幸触电死亡,人们发现他时,他还紧紧抓着莲蓬头,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连着莲蓬头手柄被烧焦了。警方对现场进行勘查后,证实李伯为触电身亡。事故是因水源增压泵漏电所至。
原来,李伯家里的自来水水压一直不稳定,洗澡时常常断水。去年2月,李伯在家中安装了这台具有自动、手动两用功能的增压泵,谁知5个月后李伯却被增压泵夺去了生命。
李伯家人找到电器店要求赔偿,遭到销售商的拒绝,销售商认为应找商品代理商索赔。李伯家人于是将增压泵的销售商和代理商均告上法庭。
梅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销售商和代理商自动放弃了申请产品鉴定的权利,同时,他们也不能提供准确的产品生产厂家。为此,梅县法院一审依法判决销售商和代理商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后经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增压泵销售商和代理商最终同意赔偿李伯的损失,分别赔偿李伯家人7.5万元和8.5万元,并于日前将赔款全额付给了李伯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