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欠薪遁 物管垫工资
律师认为,承租方老板逃匿后物业方负有一定连带责任
本报讯(记者单小亮 通讯员韦莉)日前,白云区黄石西路鑫鑫酒楼老板李某在拖欠员工工资及管理费、水电费情况下逃匿。 被拖欠工资员工愤怒地走上街头,最后在有关部门调解下,该酒楼所属物业公司被判垫付员工工资。
6月21日,鑫鑫酒楼老板李某消失,酒店46名员工有约15万元工资未发放,不知所措的员工们集体来到附近新市街劳动所、司法所投诉。
经司法所、劳动所介入调查后得知,该酒楼是黄石街两家公司合资开发的项目,由君天物业公司负责管理。而李某于今年2月与君天物业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开始经营鑫鑫酒楼。
在尚未确定老板是否真正逃匿情况下,新市街司法所、劳动所要求出租方君天物业有限公司先垫付工人每人100元生活费。经调查老板确属逃匿后,该街道最后根据有关法规,由君天物业公司先按70%的比例垫付工资。6月27日下午,46名员工全部领到了垫付的工资。
有关律师认为,物业方与酒楼既已签署合同,在承租人逃匿的情况下,理应负有一定连带责任。据介绍,老板欠薪逃匿由物业垫付工资的做法并不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