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裸死案今日一审宣判:姜俊武无罪
红网7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何舟) 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今日在湘潭雨湖区法院一审宣判。
今日上午九点,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在雨湖区法院老审判庭开庭。 42分钟后,庭审结束,主审法官宣读了一审宣判。判决分为三部分:1、姜俊武无罪;2、姜俊武赔偿原告57399.50元;3、驳回原告其余附带民事赔偿。
黄静的母亲黄淑华平静地听完了判决书。她表示对此判决不服,一定会上诉,要把“官司打下去”。而被告姜俊武一方在判决书上签字后,迅速离开法庭,没有接受采访。
黄静裸死案今日宣判
庭审已于19个月前进行,据悉检方采信了湖南省公安厅鉴定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王雷)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今日在湘潭雨湖区法院宣判。自2003年2月案发至今,已过去了41个月。该案最近一次正式的司法程序发生在2004年12月,雨湖区法院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开庭,进行了7个多小时的调查,结果在19个月后的今天公布。
五次尸检六次死亡鉴定
黄静案因多份结论矛盾的死亡鉴定和以网络为主的高度公众关注而成为“中国网络第一大案”。庭审中,公诉人、黄静家属代理人与被告辩护人提出三种不同辩护意见,检察院以强奸中止罪名对黄静生前男友姜俊武提起公诉;黄静父母的代理人认为姜俊武行为符合强奸未遂致人死亡罪,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提出214.7万元民事赔偿要求;姜俊武的辩护人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并对民事赔偿要求不予答辩。
黄静案曾做过五次尸检,六次死亡鉴定,每次鉴定结果都不尽相同,甚至互相矛盾。
公诉人———湘潭市检察院在用尽三次补充侦查权后,最终采用了第三次鉴定结果,即由湖南省公安厅做出的鉴定,认定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庭审中,相关法医专家再次出庭作证,向法官解释了黄静死亡与姜俊武采取的“特殊性行为”之间存在“扳机关系”,即不扣动“特殊性行为”扳机,“黄静死亡”的这颗子弹就不会发射。
宣判后将开新闻发布会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六份鉴定都有证据效力,法官做出选择的依据应该是自己的经验和常识。这也是此次宣判最受关注的环节之一,有法学专家在网络上呼吁“期待一份伟大的判决”,据悉,雨湖区法院在宣判后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审判的情况向公众做出说明。
黄静母亲黄淑华曾表示:“如果判决结果不公正,我还要上访”。
姜俊武的父亲也认为司法机关受权力和舆论干涉,没有依法办案,他将在庭审后起诉有关部门要求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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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2003年2月24日上午,21岁的湖南省湘潭市临丰小学女音乐教师黄静被发现全身赤裸死在学校宿舍床上。
截至2003年6月8日,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先后三次作出鉴定,认为黄静病死。但其母黄淑华认为女儿生前曾遭受暴力侵犯,开始维权之路。
2003年6月2日,黄静生前男友姜俊武被刑拘。
2003年7月3日、8月14日,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和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分别提交了新的鉴定书,认为以前的鉴定结论缺乏证据,需进一步检查。
2003年12月22日,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采纳由湖南省公安厅所作鉴定,以强奸中止罪对姜俊武提起公诉。
2004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法医鉴定为:被鉴定人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2005年12月7日,雨湖区法院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王永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