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苏阳金陵晚报报道“在中央级媒体及地方媒体立体广告轰炸”,“‘掌门人’是中国改革开放十佳模范新闻人物”,“我们为您提供‘保姆式’的营运指导,使您稳获200%的年回报率”……看到这么诱人的承诺,市民陶先生义无返顾地加盟了南京海龙火锅自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公司)所属的南京“大姐大”火锅餐饮连锁店。 一年后,陶先生又将南京海龙公司告上了法庭,他在经营中发现南京“大姐大”火锅店在使用多种手段诱人加盟欺诈加盟金和管理费外,竟然根本不具备开设加盟连锁店的资格。
听信诱人承诺加盟
今年42岁的陶先生几年前下岗,2004年初,陶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南京海龙公司的负责人杜昌胜及监事程雪明,在交往过程中,对方侃侃而谈,称“大姐大”火锅店有着经典的盈利模式,通过“保姆式”的营运知道,用独家的“托管模式”,可以让所有加盟店稳获200%的年回报率。看着对方宣传材料上醒目地写着“大姐大“餐饮连锁店“掌门人”是中国改革开放十佳模范新闻人物,加盟店可以得到“大姐大”总部不间断地在中央级媒体和各地方媒体进行立体广告轰炸宣传”等信息,陶先生丝毫没有怀疑。2004年9月中旬,陶先生与海龙火锅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在交纳了4.5万元加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后,陶先生再投资30余万元开了“大姐大”火锅加盟店。
火锅店惨淡经营
在海龙公司自称的强大支持下本应获得不错的利润率,可陶先生的火锅店开业了几个月后,其经营状况只能以“惨淡经营”四个字来形容。2005年3月底,陶先生委托了“大姐大”火锅公司派人“托管”,期望改善经营状况,但结果是派驻人员不断地从“大姐大”火锅公司购买宣传单和火锅原料,却不见生意有任何起色。2005年6月,陶先生的加盟店终因不堪重负关门歇业。“自己辛勤地操持饭店,而且还有那么强的‘知名’公司做后盾,怎么会在不到一年时间就倒闭?”陶先生产生了怀疑,经过了解后,陶先生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骗局。原来,当初“大姐大”火锅店所鼓吹的“有着经典盈利模式,通过‘保姆式’的营运知道,用独家的‘托管模式’,可以让所有加盟店稳获200%的年回报率”根本就是不可能实现的假设,即使在其直营店也没有如此高的回报率,所谓的“不间断地在中央级媒体和各地方媒体进行立体广告轰炸”在实际中变成了在地方媒体点缀式的“意思”了一下,“‘大姐大’火锅店的‘掌门人’是中国改革开放十佳模范新闻人物则是子虚乌有。更让陶先生吃惊的是,南京“大姐大”火锅店的店招上标明注册商标符号,但事实上“大姐大”并非注册商标,根据有关法律,“大姐大”火锅店根本不具备开设加盟店的资格。
虚假宣传欺诈成立
2005年年底,陶先生一纸诉状将南京海龙火锅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调查后认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但海龙火锅公司却在与陶先生订立加盟合同过程中,对陶先生做了夸大、虚假的不实宣传,属于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及隐瞒真实情况,使陶先生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海龙火锅公司已经构成了欺诈。据此,法院认定陶先生要求撤消与海龙火锅公司签订的加盟合同请求予以支持,海龙火锅公司返还陶先生的全部加盟金、保证金及管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