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10日讯 7月4日至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包头市进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邢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云秀梅,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郝益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永红,包头市领导苏青、哈达、曹文华、张清河、云文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飞,市政府秘书长张海顺等陪同检查。
7月5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出席汇报会并讲话,中共中央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多吉才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尤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买买提明·阿不都热依木,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凤岐,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原国家民委副主任文精等出席汇报会。
包头市有蒙、汉、回、满等43个民族。总人口243万,少数民族14万,占总人口的5.76%,其中蒙古族7.46万,回族3.62万,满族2.28万,另外39个少数民族人口均在千人以下。全市民族分布具有各民族相互交融,蒙古族、回族居住相对集中的特点。近年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巩固了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大好局面,实现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大力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社会事业,全面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不断强化少数民族发展的智力支撑。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
司马义·艾买提对包头市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包头市委、市政府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特别是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政策,各方面工作取得了很大的发展进步,具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包头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民族工作中抓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展现了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的大好局面。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包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日益扩大,作为重工业基地,为自治区和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在经济、文化、科技、双拥、环保等领域获得了许多荣誉,是一个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城市。包头抓住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带领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为西部地区发展作出了榜样。
司马义·艾买提强调,要更加重视新形势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切实解决部分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邢云致欢迎词,并在回报会结束时强调,包头市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司马义·艾买提副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族法制建设,加快建立健全我市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的法规体系,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要紧紧抓住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千方百计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完善我市产业发展、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改善民族聚居区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思路,争取得到国家更加有力的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产业、比较优势,着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要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要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积极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努力实现我市各民族共同繁荣,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国家对我们的关怀。
检查组一行深入包钢集团、希望铝业、阿特拉斯、北方重工、一机集团等企业进行了实地视察。(李金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