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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140多万律师费却未对森豪公寓购房者严格审查 今天上午,37岁的律师孔卫东和38岁的女律师战军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两名律师被控在森豪公寓骗贷案中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先后向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共计5亿余元。在他们身后的旁听席上,坐着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等律协领导。由于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首次在银行骗贷案中追究律师失职的刑事责任,此案引起了京城律师界的高度关注。
两名被告人表情平静地站上被告席,由于涉嫌罪名较轻,他们此前已被取保候审。京城知名刑辩律师许兰亭为被告人孔卫东出庭辩护。银行发放房贷首先要通过律师的资信审查。森豪骗贷案中,数百名借款人的资料都是伪造,而这种大规模造假,并没有被律师发现。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12月至2001年7月间,两人在没有尽职调查森豪公寓项目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资信情况下,向银行出具161份内容失实的法律意见书。孔卫东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但对于罪名定性持异议。战军表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严重不负责,不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孔卫东说,银行的委托事项中包括审核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对于银行的委托协议,律师所当时也提出了异议,认为律师没有权力做调查,但他们还是和银行签订了协议,接受了委托。而在其后进行的法律服务中,他们并没有对借款人资信状况进行实质审查。
孔卫东不断在法庭上强调,由于律师没有调查权力,他只进行了书面审阅,而非实质审查。我审阅了申请人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婚姻证明等。比如收入证明都是由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我审阅的就是收入证明上公司的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的公章是否一致。在进行了这种审核后,孔卫东向银行出示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申请人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符合申请贷款的条件。孔卫东说审核并没有规定标准,也没有具体实施细则,所以他只能按照常规理解来进行。孔卫东针对森豪公寓提供的法律服务,收取了140多万元的律师费。
名词解释: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刑法》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记者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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