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潘仙德报道 昨天,本报在头版以《这家企业用拳头回答记者采访》为题,报道了金华电视台两记者为民工维权却被欠薪企业老板殴打的新闻后,当即引起各方的关注。新华网、搜狐网、浙江在线、浙江都市网、东方网等网站迅速转载的本报的这篇报道。
昨天下午,永康市劳动局副局长李晓春亲自带队,赶赴殴打记者的这家永康鑫鑫工具厂,就企业欠薪问题开展调查。
李晓春在通过调查后对永康鑫鑫工具厂做出三点意见:第一、该发放的工资还是要按时发放;第二、工人离厂后五天,做为厂里工资一定要结算;第三、厂里内部的制度不合理,要尽快健全。 对于拖欠工资现象,李局长说,打工者既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新闻媒体反映情况,对于舆论监督,无论是劳动部门还是相关企业,都应该积极配合。同时,李局长也提醒打工者,提前中断用工关系,也应该注意相关规定,作为工人要离开工厂,一定要提前一个月向厂里提交报告,不是自己想走就走的。
目前,鑫鑫工具厂厂长已当着劳动局领导的面,表示尽快给民工发应发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