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层论坛”综述
人民网记者 吴 珺
中共中央党校校刊社主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层论坛”近日在京举行。与会者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和着力点、传统和谐社会与现代和谐社会的联系与区别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与研讨。
与会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从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高度出发,鲜明地提出和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思想。这既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又体现了我们党的政治智慧、历史眼光和理论勇气,意义重大而深远。
与会者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构建和谐社会,不是要消灭矛盾,而是把矛盾限制在非对抗的范围内。和谐社会既讲效率也讲公平,既讲法治也讲德治。在我国现阶段,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公正,调整社会结构,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调解和处理社会矛盾。在这些方面,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
《人民日报》 (2006-07-10 第09版)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