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田小姐打进本报热线投诉,三年前入职时交给公司的大学毕业证书,辞职后至今未得到,这给她再找工作带来了麻烦。
据田小姐介绍,2003年她大学毕业后就到位于沙坪坝区欣阳广场的“聚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部上班,按公司规定将毕业证交公司保管,离职时退还。 2004年2月,她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以擅自离职为由不退还毕业证。田称,后来她多次应聘,但由于没有该证,屡屡受挫,至今已在家待业一年多。其间她曾多次找到原公司退还毕业证,但未果。
7日下午,记者陪同田小姐来到该公司,业务部李经理承认其毕业证保存在该公司,但称并未故意扣押,只是前几次负责此事的人正好不在。李叫田10日再来办理,并承诺到时一定退还。昨日,田致电记者称,昨日上午她如约来到该公司,仍未拿到证。
随后,记者将此事向沙坪坝区劳动局反映,一陈姓工作人员称,《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各种合法证件,毕业证书是毕业生的合法证件,单位无权收取。当事人可到该局监察科登记,他们将前往调查。田表示,将立即去登记,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任文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