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起至8月20日的交通大整治中,行人交通违法将被罚5元或维持交通秩序20分钟
早报讯(记者谢伟端实习记者肖振南陈怀安)从昨日起至8月20日,泉州市交警支队开始了以查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交通安全大整治。 10日至12日,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教育、警告;13日起,违法行为人如不缴纳罚款,将被强制要求现场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20分钟。
昨日上午10时多,记者在通淮岗亭外看到,一排非机动车被交警暂扣。这些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和电动车。值勤民警称,被暂扣的车辆主要是闯入机动车道或者是无牌上路。记者随后来到文化宫岗亭,在这里,一名姓张的女市民刚刚因闯红灯和不在人行道上行走被交警拦下。
谈及交通违法原因时,张姓女市民的解释是:“这个(交通违法)我不知道,因为这边我第一次来,我不熟。”当得知此规定是全国通行后,她的理由便成了“我赶时间嘛”。
随后,记者在九一街东段的十字路口统计了一下,一小时内,不遵守交通法规、乱闯红灯的市民就在20人以上。对此,刘建莉警官说,交通违法的行人主要集中在老人和小孩,特别是交通高峰期。
泉州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柯平均称,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现场愿意接受处罚的,交警按照罚款5元的统一标准,现场开具罚单后放行。如果当事人自愿协助疏导交通的,现场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20分钟,随后放行。假如拒绝两种处理方式怎么办?如果是非机动车车主,交警将扣车;如果是行人,交警将采取其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