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小说《穿Prada的恶魔》于2003年推出,书中主人公Andrea是个单纯、天真的小镇女孩,大学毕业后误入奢侈、浮华、重衣服胜过感情的世界顶级时装杂志社《Runway》,并在一个恶魔般的老板手下讨生活。 这部小说一面市便吸引了众多女性读者,不为别的,单是“时尚”“时装杂志”这两个关键词便可牢牢抓住人们的眼球,更何况这个“恶魔”老板毫无疑问地直指美国版《Vogue》主编AnnaWintour。这个自1988年担任《Vogue》主编的女人,骨瘦如柴、脾气刻薄,顶着一头标志性短发、戴着标志性太阳镜,在时尚界拥有皇后般的尊崇地位,为无数人憎恨,却被更多人奉为传奇而景仰。
这部小说的遭遇颇像《BJ单身日记》,两者都是著名的“鸡仔”小说(ChickLit,指面对二三十岁年轻都市女性的言情小说),并在万众瞩目中改编成了电影。和后者相比,《穿Prada的恶魔》中那个充斥着华美服装的世界,显然比在某个不知名出版社工作的BridgetJones那档子减肥、约会的小破事儿要更加具有视觉、感官上的吸引性。恶魔的化身银发的梅丽尔·斯特里普
电影:《TheDevilWearsPrada》(穿Prada的恶魔)
导演:DavidFrankel
编剧:AlineBroshMcKenna
演员:MerylStreep-MirandaPriestlyAnneHathaway-AndreaSachsStanleyTucci-Nigel
电影《穿Prada的恶魔》的卡司也比《BJ单身日记》来得更加引人注意,不是因为女主角AnneHathaway(《公主日记》),而是因为饰演恶魔上司的梅丽尔·斯特里普。这个美国现存最会演戏的女演员之前似乎总是出演一些以心灵美取胜的阿妈角色,此番出演“美则美矣,却毫无灵魂”的时尚界巨擘,纯粹地做一把服装秀,效果如何,真是让人期待。
当电影还未公映时,提前公布的剧照就让所有人惊艳万分,看完电影,更是心悦诚服。斯特里普梳着一头整齐精致的白色短发,将她的皮肤衬得更加苍白;说话声音一直很低,甚至有点有气无力的感觉,但周围的人都屏息静听从她嘴里冒出的每个单词;她从未失态,举手投足散发着一种贵族气质。斯特里普的这个Miranda角色是近几年好莱坞最美的收获之一,在一流的时装设计班底的帮助下,Miranda将好莱坞的贵族气质与顶级时尚结合于一身,让人回想起了多少年前奥黛丽·赫本缔造的时尚神话。
看每天Miranda进办公室的必做动作———甩外套和皮包到助手桌上———是此片的一种享受。每次都是不同的外套,配着不同的包,甩得那么潇洒,那么气势十足,这是一个皇后的架势。在现代语境中,她或许会被美国人骂一声“贱人”(bitch),但习惯了政治正确性的平民却总隐隐缅怀着昔日贵族们的气势和威仪。Miranda满足了这种怀旧感,她不是虐待灰姑娘的没有品位的后母,她是一个举手投足都影响到数亿美元的时尚业皇后。
Miranda的最后一次甩衣服也是Andrea因为工作出色被升职到了第一助手。Miranda如同命运女神一般,顿了一顿,无情地便把外套甩在了另一个资深助手的苹果电脑上。电影院中坐在我身边的美国妇人发出了一声惊呼,似乎看到了一场血案。演技精到如斯,让人不得不服。
穿Givenchy的赫本
电影:《甜姐儿》(FunnyFace,1957)
导演:StanleyDonen
主演:AudreyHepburn FredAstaire
在纽约拍摄的时尚电影,似乎总要离开纽约,去一下巴黎。而纽约在巴黎面前,似乎总要低下头去。《穿Prada的恶魔》的故事高潮发生在巴黎,据Miranda说,她一年中最重要的时刻便是在巴黎。这与1957年的一部歌舞片《甜姐儿》(FunnyFace)倒是形成了颇为有趣的呼应。
《甜姐儿》由奥黛丽·赫本主演,一个在纽约格林威治村当书店店员的灰姑娘,在时尚摄影师的挖掘下,来到巴黎拍摄时装照。一群古怪而且傲慢的巴黎时尚人士包围着这个天真无邪的少女,将她变成了时尚新宠、杂志的封面女郎。《甜姐儿》中也有一个时装杂志女编辑,似乎以美国版《Vogue》当时的主编DianaVreeland为原型。只是《甜姐儿》毕竟是赫本时代的作品,洋溢着那个时代的优雅,没有《穿Prada的恶魔》那般浓重的杀气。有美国评论称,奥黛丽·赫本若到了《Runway》,绝对不能存活。恶魔的另一面普拉斯的钟形罩
对Andrea来说,时尚业或许是双穿着有点硌脚的水晶鞋,对于女诗人普拉斯而言,这就是个闷得死人的钟形罩。
上世纪50年代,才华横溢的女诗人普拉斯自女校麻省史密斯学院毕业,到女性时装杂志《Mademoiselle》担任实习编辑,还以此为蓝本,写了个自传体的小说《钟形罩》。幸好主人公是百年一遇的诗歌天才,身处时尚杂志莺莺燕燕之中,只觉寂寞痛苦失落无聊,那样的生活就像医学院里盛放着死于母腹中的胎儿标本的钟形玻璃罐子:“钟形罩里的酸腐空气像填塞衬料似的将我四周的空气塞得满满实实的,叫我动弹不得。”最后女诗人拿了富尔莱特伯奖金,改赴英国剑桥大学进修去了。
在如今这个时尚扯旗、娱乐至死的时代,从时尚杂志跳槽去念文学的估计不会再见,新型榜样是LaurenWeisberger这样风光无限地转换跑道:从康奈尔大学毕业,在《Vogue》杂志主编手下做助手,后愤而辞职,将此经历写成《穿Prada的恶魔》,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上停留长达6个月,赚得盆满钵满。此书引发了颇多争议,其中的确有吊诡之处:LaurenWeisberger和其书中的主人公认为时尚业虚伪、做作、浅薄、浮华,但却恰恰是这些时尚业名人的名字,使她的小说热卖。怪不得有人说她“不知感恩”,倒打一耙。
LaurenWeisberger的立足点其实非常简单:没有人,不管她/他具有什么特殊地位,可以如此侮辱自己的下属,表现得那么刻薄、冷血、毫无心肝。在如今这个道德模糊的时代,电影《穿Prada的恶魔》走了一条比较中庸的道路,Miranda表现出了脆弱、温情的一面,Andrea也在一笑之间抛弃了对Miranda的仇恨,但Andrea毕竟还是离开了《Run-way》。没有离开《Vogue》的LaurenWeisberger不会写出这样的一部小说,她只能在钟形罩中小口小口地呼吸。恶魔的咒语时尚的魅力
时尚本身就可以撑得起这个故事,就像看《欲望都市》的观众中,关注Carrie到底有没有嫁到好人家的人数并不见得有比关注她脚上ManoloBlahnik的多。更何况《穿Prada的恶魔》的小说早已红了两三年,大多数去电影院看此电影的观众脑里,已经灌满了不少名人、明星印象,买票入场只是想在大屏幕上得到印证而已。
这部电影的确不会让抱着这种目的的观众失望。在《欲望都市》中一手打造了SarahJessicaParker时尚偶像地位的服装总监PatriciaField担任此片的服装设计,Andrea、Miranda各种行头高密度、高频率的变换,使该片成了电影加强版的《欲望都市》。片中Miranda经常出席的时装发布会、时尚派对也是明星云集。在电影末尾的巴黎时装周场景中,设计师Valentino与梅里尔·斯特里普相谈甚欢的镜头,或许一时会让你迷惑电影与现实的界限。名模GiseleBundchen出演Andrea的同事,带着挑剔的神情打量着穿着糟糕的Andrea。观众的眼睛瞪得和女主演AnneHathaway一样大,生怕一晃眼就错过了什么。飞上枝头成了凤凰的Andrea
水晶鞋里的魔鬼
执导此片的是DavidFrankel,不愧是导过《欲望都市》的老手,深知观众心理和圈内规则,在“劝人从善”的道德结语做保障的前提下,肆意地展现时装之魅力。《纽约客》的影评对此赞叹不已:“他展现了似乎已从美国电影中消失掉的圆滑手法和世故经验。在这个故事上,Frankel掌握了完美的笔触,他加强了感受上的荒谬感,并用嘲讽口气捉弄了一把(Andrea的)自负心理。”如果说小说《穿Prada的恶魔》只是一道肤浅、简单的快餐的话,那么电影则使之变成了一道火候、色泽、口感都恰到好处的拿手菜,虽称不上什么名菜,但也足以成为当季的招牌。
原小说的叙述口气是个十足的涉世未深的年轻女子,颇有点大惊小怪的自恋成分。经编剧AlineBroshMcKenna大力修改之后,原来喋喋不休的绝对第一人称视角,变成了比较冷静的第三者视角。原来的“纯洁善良的小红帽遇到了凶恶的狼外婆”的情节成了曼哈顿的青年成长故事。
片中,在Andrea下定决心端正姿态与《Runway》共呼吸之后,《Runway》华彩流离的硕大服装室向她打开了大门。镜头环顾四周,如同来到了仙境的爱丽丝一样,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桔色的披风,紫红色的外套,纤细的高跟鞋……创意总监Nigel替Andrea挑选的服装和她素日灰暗、平淡的衣着形成鲜明对比。而年轻的Andrea毫无困难地便褪去一身旧皮,飞上枝头成了凤凰,一身黑色的造型让同事看得目瞪口呆,之前还存在的扭捏的心理贞操感,在这一刻消失殆尽,谁能抵挡得住镜中如此美艳的自己呢?
接下去的桥段可谓影片中最让人兴奋的时刻,大量密集的蒙太奇表现了Andrea从家中出发到出版社的路程,每次镜头变换,她就换了另一身衣服,一套服装呈现一个自我,彼此全然不同,但都光芒四射。这是这个年轻女子最靓丽、最巅峰的时刻,走在纽约街头,如同模特走在闪光灯照耀的T型台上。若没有一定的免疫力,定会被这番景象摄去了魂魄。这就是时尚的魅力,或者说,是时尚的力量。
Andrea越是在各种设计师的服装中千娇百媚、肆意绽放,她其实越是狠狠地抽打着自己的耳光。这个毕业于名校、立志于进入《纽约客》的女子,早已忘记了原来进《Runway》的初衷———混得一年的经验,再去严肃的杂志、报社求职。导演的世故用心便在于此,如同Miranda坦率指出的:“所有的人都想要这样的生活。”时尚、美丽、青春、奢华、权势,这一切多么让人昏昏欲醉,为什么还要追求什么严肃的新闻报道呢?
回想那个古老的灰姑娘的故事,没有漂亮的衣服和水晶鞋,灰姑娘永远不能碰到王子。灰姑娘穿上晚装的时候,似乎也高兴得忘记了自己,却没有人指责过她贪慕虚荣与浮华。如果那双水晶鞋里面有个魔鬼,让她拿灵魂出来换一身漂亮的衣服,灰姑娘到底还会不会穿上水晶鞋呢?
崇尚个人主义、标榜自我价值的美国文化,自然不允许出现Andrea被“扼杀”在水晶鞋中的结尾。电影中,Andrea在巴黎时装发布会场前不告而别,决然地摆脱了《Runway》。回到纽约,她重新捡起了以往的理想,走进一家异常狭小拥挤平庸的当地报社,得到了一份文字记者的工作。她带着经历过一番风雨洗涤之后的爽朗神情走在纽约街头,这时候,她重新看到了昔日的老板Miranda。两人遥相对视的那一眼,似乎一切恩仇都灰飞烟灭。“灰姑娘”回到凡俗人世,脚踏实地地呼吸日常的空气,而“皇后”则依然仪态万方地坐上自己的御用马车,奔赴另一个豪华盛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