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晨报记者 文创实习生陈晨)市民刘先生在酒楼吃了朋友的生日宴后,被朋友扶到二楼休息,却转眼被人发现躺在酒楼外一楼侧面的楼梯口。刘先生摔成脑震荡,花脱几十万元,昨天告上渝中区法院,向酒楼索赔35万余元。 昨日庭审时,双方对楼梯间是否属酒楼的一部分,各执一词。
酒楼摔伤花脱48万
去年10月4日,市民刘先生在渝中区天子酒楼,参加朋友何某的生日宴会,餐后从餐厅侧面的楼梯间跌下摔成脑震荡。
昨日庭审时,刘先生的朋友何某出庭作证称,当天他生日,刘喝得有点醉了,他就和另一朋友扶着刘,从一楼餐厅到二楼“休闲中心”休息。他们把刘留在一间洗脚房的包房内后,带上门离开了。两分钟后,何听说有人摔倒,马上赶到现场,见刘躺在一楼楼梯间地上,耳朵流着血。何赶紧叫车送刘上医院。
刘妻称,丈夫昏迷了3个多月,共花去医药费48万余元。单位医疗保险只报销了13余万元,因此要求酒楼买单余下的35万余元。
楼梯间成争执焦点
刘的代理律师出示酒楼旁的侧面楼梯间照片,称楼梯属一楼酒楼到二楼的必经通道,应属酒楼的一部分。
但酒楼方称,楼梯属于公共过道,并不是酒楼所有,“刘的事故属于监护不善,刘在喝醉后无完全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监护人不在身边而导致受伤。且酒楼在楼梯间贴有安全警示牌,已尽到提醒义务。”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楼梯在酒楼外侧面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天子酒楼,通过酒楼外侧面的楼梯间,能从一楼到达二楼。而这段楼梯两边没见有扶手,只有贴在两边墙上的木板条。该段通道和二楼以上通道相比,明显干净整洁。
酒楼一楼餐厅大堂谢经理称不清楚官司事件,二楼“休闲中心”一自称姓谭的负责人称,自己刚来一个月,不清楚此事。酒楼吴总在电话里表示不愿多说。
律师看法:酒楼应尽注意义务
市律协民委会张世强律师个人认为,如果楼梯间真是一楼到二楼的必经通道,那么酒楼有责任的可能性较大。但酒楼若能证明刘当天的醉酒程度,或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对于餐厅、酒楼来说,应尽到注意义务,如电、煤气线路、管道应保持隐蔽,地面保持干燥,楼梯间要宽敞、明亮,有必要的安全措施等。
来源: 2006-07-11 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