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10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彭彩燕 蔡燕飞)13岁的阿鹏(化名)睡觉时不慎摔伤,当时并无大碍,可两个月后诊断为脑部受损。在向保险公司索赔巨额医疗费时,公司以没有及时报案拒绝理赔。海口龙华法院近日经过公开审理,判令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阿鹏是海口一名初一学生。2005年10月11日晚,他在宿舍睡觉时不慎从床上摔下,头部当场受伤。阿鹏的妈妈将其带回所住小区诊所治疗,见情况并无大碍,第二天又送孩子回学校继续上课。尽管学校为每一位在校生都买了保险,可当时阿鹏的伤势并不严重,所以并未通知保险公司。
同年12月9日,阿鹏出现发作性头痛、头晕等症状。12月26日,全家人带着阿鹏来到医院治疗,确诊为“左额蛛网膜囊肿”和“癫痫”,并对其进行了15天的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2.2万余元。
同年12月25日,学校向保险公司报案,请求保险公司支付原告的全部医疗费,但保险公司认为,学校没有及时报案拒绝理赔。阿鹏家人遂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阿鹏摔伤时,其伤害结果尚不明显,在伤害结果明确后,学校已通知保险公司。阿鹏住院治疗系因摔伤左额部所致,符合校方责任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故应付给阿鹏全额医疗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