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方急对社会发警示
非法买卖未上市股票、股权利用购房合同实施诈骗伪造、变造金融票证
法制网福州7月10日电 陆贵生记者郭宏鹏记者从今天上午福建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至6月,该省公安经侦部门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40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03名,挽回经济损失3.3亿余元。 除了常见经济犯罪仍呈高发态势外,近期,福建还出现非法买卖未上市股票、股权案等新型经济犯罪,警方根据经济犯罪发展态势以及经济犯罪的手法、特点发出警示。
据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柳忠民介绍,近期发生的新型经济犯罪有三类:一是非法买卖未上市股票、股权案件不断增多。一些中介机构打着“投资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旗号,编造非上市公司即将上市或即将在境外上市,投资回报丰厚等谎言,引诱众多投资者购买未上市公司股权,从中牟取暴利。
二是因“购房热”引发的购房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低价抛售、重复销售的手段,诱骗大量购房户签订购房合同,案发后携款潜逃或是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卖给购房者之后携款潜逃,或是采取隐瞒、欺骗的手段诱骗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骗取购房者的钱财。
三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犯罪出现新手法。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福建省首起伪造履约保函的案件。犯罪分子邱某将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出具给福建省石狮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的履约保函正本采取扫描、更改,再使用彩喷打印等手法,伪造1份金额为95万元的履约保函,然后将此伪件提供给石狮市华侨中学作为承建工程履约保证金。
为此,警方根据经济犯罪发展态势以及经济犯罪的手法、特点发出警示:百姓应谨慎投资,强化安全投资理念。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的就是群众贪利心态,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盲目投入后血本无归。要特别警惕和防范以各类名义出现的经济诈骗犯罪。(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