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单位奖励田女士内存500元的购书卡,田女士没去消费时竟然少了100多元,与发卡的书店交涉多次未果。后经消协调解,书店最终补偿了此款。这是7月10日记者从沈河区消协了解到的。
去年11月初,田女士所在单位给她颁发了机关优秀党员证书,同时奖励给她一张内存500元、有效期为一年的沈河一书店的购书卡。 发卡后,此卡和奖励证书一直放在田女士单位的保险柜里始终没有动用。直到今年3月中旬的一个星期天,田女士到此书店第一次消费时发现余额竟然莫名其妙地少了100多元。她当即要求书店划卡女店员给予查明原因,对方说周日无法查询。于是田女士就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了对方,并请对方尽快查出结果并反馈。此后,书店一位女店员打电话告诉田女士说,在今年1月份曾经有人签名消费了100多元,买的是音像制品。田女士听后非常气愤,请其解释出现问题的原因,对方说书店没有任何责任。此后田女士与本单位办卡的同事多次向书店催问讨说法,可是3个多月过去了,该书店始终没有明确的答复。无奈之下,田女士于几天前来到沈河区消协投诉,请消协为她讨回公道。
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调查和调解,最后书店同意给消费者补偿了130元。(吴宏、张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