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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房贷新政遏制投资性购房,
将有助于房产市场稳定。潘旭摄
交行房贷新政剑指投资购房
本报讯“国六条”正式实施两个多月了,各银行都在酝酿推出房产贷款新政,但“自住房”、“投资房”、“多套住房”等标准如何界定一直悬而未决,使新政迟迟难以执行,这直接关系到购房者在买房时享受到的贷款成数和利率。7月8日,交行成为第一家公布“自住房”定义的银行,业内认为,这一定义很可能成为银行业内的“通用”标准。
“自住房”指第一套住房
“国六条”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什么是“自住房”,决定了购房者是否能享受新规优惠的关键因素。而交行此次公布的定义是:只有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才能算是“自住房”。同时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才能享受到银行提供的二成贷款首付比例的优惠。
三套以上算投资利率上浮
7月10日,交行沈阳分行私人金融业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总行的新规目前还未最后下发到沈阳,不过一旦收到文件将立即执行。而且目前在实际办贷过程中,已基本符合这个定义。其他各银行房贷业务负责人则表示,目前还没有制定类似的明确标准,来定义“自住房”。
不过,相对于“自住房”而言的“投资用房”概念,交行的这位负责人表示,一般将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视为投资用。
对于投资用房的申贷者,会依照其具体资信情况,首付提到四成或五成以上,贷款利率上浮至少10%。对于三套以下且是中小户型的,则不视为投资用房,即仍可享受首付三成。
而交行此次的新政则明确规定,对于购置多套住房的客户,不仅成数受限,贷款利率也将大幅上浮,最高将上浮70%。
“多套”标准还需再明确
据了解,在交行之前,各行也都在酝酿自己的房贷新政,其中也包括如何界定直接影响首付比例的“自住房”定义,“不过出于同业竞争,各行也在相互观望。”一位股份制银行个贷部负责人说,“交通银行率先公布新定义,很可能成为同业制定标准的重要参考。”
据介绍,除了“自住房”标准外,如何判断“首套”还是“多套”,仍然是各家银行需要解决的难题。
目前,沈阳市各家商业银行确定借款人是购买第几套住房时,唯一可靠途径就是通过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但存在的问题是,只有购房者此前曾在银行申请过房贷,才会留下记录。如果是全款买房,就不会留下记录。因此,各行目前对“多套”的判断标准,只要是此前未发生过贷款就视为首套,可以享受到各种优惠,这就给了许多人钻空子的机会。“这是下一个银行需要进行明确定义的问题。”银行业人士认为。(叶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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