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讯(记者 高园) 日前,省律师协会向全省各市律协及律师所下发通知,就律师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山东省律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农民办好6件实事。
这6件实事包括:在省律师协会内成立一家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机构。 律师可通过该专门机构接受农民工委托,参与涉及农民工的诉讼及调解活动。对经济确有困难而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适当减少或免除律师费。
为农民工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各市律协要组织本市律师参与研究制定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保护农民工权益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清理不利于农民工流动、进城就业方面的歧视性规定或不合理限制。
办好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各律师事务所要做到每年至少办理一件“三农”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其他涉农案件,酌情减收、免收服务费。各律师所要积极探索为农村招商引资、土地征用和承包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体系改革和技术推广等提供法律服务的新途径。
组织“送法下乡”活动。各市律协要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组织本市律师统一开展大规模的“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接待农民法律咨询、分发法律宣传资料,为群众在婚姻、继承、劳动、房产、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纠纷排疑释难。
开播法律宣传与服务栏目。各市律师协会要与当地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体联合开设一档专门为农民服务的法律栏目,如“农民法律热线”、“三农法律直通车”等。
律师所要与乡镇结对服务。各市律协要组织本地律师所与农村各乡、镇签订《结对服务协议书》,由各律师所分别指派律师为结对乡镇提供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