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父母感情不和有十年之久,如今更是分居冷战,虽然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思,却因为房子而相持不下。昨日,作为儿子的王风找到晨报法援热线求助,“我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家庭生活。”王风略带哭腔,现在他和两个姐姐有一个共同的心愿,代替父母起诉离婚。 父母已经分居10年
十年之前,王风还在读小学,那时他已经察觉到了父母间微妙的变化。每当放学回家,家里都是一片混乱,父亲坐在沙发上闷闷地抽烟,母亲边择菜边抽泣。后来漫长的十年间,家里一直散发着火药味。
据王风回忆,父母的姻缘完全是双方家长的撮合,王风的父亲是个直性子,讲话直来直去,双方一言不合就吵成一团。王风读初中的时候,母亲不见了,回到家后王风惟恐惹父亲发脾气。“妈妈去哪了?”“出去打工了,以后都不会回来住了。”
母亲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从外地回来一次,但也只会住在外婆家。那时母亲总会给王风带些好吃好玩的,如今已经21岁的王风回忆起来,仍然认为只有过年那几天才值得快乐。王风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姐姐已经出嫁,他们都觉得父亲也很辛苦,这么多年来姐弟三个的学费、生活费都是父亲辛苦打工赚的。 孩子感觉难受煎熬
父母从十年前就开始闹着要离婚,可是却一直僵到现在,焦点集中在了价值25万的房子上。母亲担心父亲将来再娶老婆,会对王风不好,一开始提出:房产两个人都不要,转到儿子王风名下。然而,现在母亲突然又反悔了:“我将来老了怎么办,谁来照顾我?”母亲于是提出,除非给她10万元,才同意放弃这套房产。父亲不同意:“如果这样的话,房子到手我就卖掉。”父母的这些意见,从来不直接交流,都是打电话通过王风来传达,十年的折磨,王风觉得自己快疯掉了。
王风三姐弟都觉得父母太自私,闹了十年也没把婚离掉,全然没有考虑儿女夹在其中的感受。尤其是王风,他如今已经21岁,如果父亲将房子卖掉,他将来住哪里?“我们现在就想帮助父母起诉离婚,不知道可以吗,不然我和两个姐姐每天都生活在煎熬之中。”王风说。 离婚要当事人提出
南京蓝海律师事务所卞弘毅律师表示,离婚一般是由本人提出,其他人不能代理。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子女份额,即使分割给子女也属于赠与。但是王风作为家庭成员,对该房产具有居住使用权,但并无产权。(以上人物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