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父亲的坟墓被移走,公墓管理方却没有知会一声,市民李健为此来到浦口区法院,向公墓管理方讨说法。
2005年10月,李健以4000元的价格买下一处墓穴,安葬已故的父亲。今年3月,他被朋友告知,墓碑不知所踪了!李健认为,管理方私自移走墓碑,属于侵权,诉求管理方恢复墓碑原状、继续履行合同、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
管理方告诉法官,李健曾经要求工人在其父的墓碑背面刻上“四女……诏告世人”等文字,意为羞辱自己的同胞姐妹,内容狭隘。管理方辩解称,李健在墓碑后面刻上侵害他人的铭文,只要墓碑存在一天,侵害行为就存在一天,他们移去墓碑的行为是存在的,但这种行为是基于管理、排除防碍的行为,没有必要通知李健。
不过李健解释,在亡父的碑后,只有“斯人成史驾鹤去青竹凌云启后人”14个大字,再说,现在的墓碑上也只有这14个大字。争论中,公墓管理方出示了一份问讯笔录,证明警方曾经介入过这场家庭纠纷,且刻字工人证实当时确有刻过“四女……诏告世人”的内容。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矛盾终于缓解,并在近日达成共识:公墓管理方同意退墓,李健赔偿对方部分损失。(文中人名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