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户购车自注册登记日期起30天内必须办理入户缴费手续
本报讯 (记者 李隽斌通讯员颜发扬)昨日上午,住在金尚小区的郑某在乌石浦公路稽征所人员的监督下,补交了拖欠20个月的公路规费及滞纳金,并缴纳了罚款。
据了解,郑某自2004年12月12日购车至今一直拖欠公路规费。乌石浦公路稽征所在此期间多次向他发出追缴通知书,但一直没有回音。稽征所根据《福建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予以立案。但郑某辩称自己不知道有缴纳公路规费的义务,并在征费大厅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稽征人员不厌其烦地向他解释有关法律法规,郑某最终同意缴费。
稽征人员说,按照《福建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车户购车自注册登记日期起30天内必须办理车辆入户缴纳公路规费手续;逾期未按规定缴纳公路规费,公路稽征部门将责令补缴公路规费及滞纳金,并处以漏欠公路规费1倍至3倍的罚款。车户如果不执行,公路稽征部门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广大车户购车后应注意查看本车是否欠费,一旦发现欠费应及时补交。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