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通讯员陆丹)国家明令禁止贩卖野生动物,却还是顶风作案,公然在市场外面租仓库存放大量珍稀野生动物贩卖,近日,从湖南来广州做生意的刘勋斌被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处十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1月16日下午3时许,刘勋斌伙同外甥全某(另案处理)在白云区增槎路华南综合楼一仓库内,以266元的价格出售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猫1只给刘某(另案处理),在离开仓库时,刘某及全某被警方当场抓获,刘勋斌则侥幸脱逃。
警方从全某身上缴获一把仓库钥匙,打开门后发现,里面堆满了珍稀野生动物,经清点,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巨蜥活体37只、死体19只,金雕1只;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肩雕2只、穿山甲活体1只、死体6只,猛禽(鹰和鸮)死体13只,雕鸮34只;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猫活体2只,死体11只;甚至还有“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果子狸1只。这些都是刘勋斌存放在此出售的。去年4月,在外面躲藏5个月后又出来做生意的刘勋斌被警方当场抓获。
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勋斌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缴获的赃物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