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美术家协会主席诉称其书法作品被擅自使用落款被改名索赔30万元
潘长江MTV惹侵权官司
其弟潘长甬参加上午庭审由于旁听的媒体太多法官宣布临时调换大法庭审案
本报讯(记者付中)“他不但擅自在MTV里使用了我的书法作品,还在我的作品旁边注上了‘潘长江’的名字!”丰台区美术家协会主席苏铜将笑星潘长江诉至法院。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8时40分,潘长江的弟弟潘长甬和苏铜的律师先后走进法庭。由于前来旁听的媒体太多,法官只好宣布临时调换法庭,找了个更大的法庭重新开庭。
“唉,你说这事,我觉得他就是想出名。”开庭前,潘长甬小声地对身边的律师说道。说话间,律师拿起了潘长江的MTV光盘,两个人一起端详着。
“我根本不认识苏铜这个人,更没委托弟弟向他要过书法作品。在MTV光盘中,我只是个演唱者,只对其中的演唱和表演承担责任。”在法庭上,律师替潘长江发表了答辩意见。
接着,潘长甬语气平静地向法官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我和苏铜的儿子是好朋友,他告诉我,说他父亲是个书画家,有需要的话可以帮忙。我跟他说,有个MTV需要用书法作品。后来,苏铜当着我的面,给我写了字。他写字的时候,我告诉了他书法作品的用途,他也痛快地答应了。”
“而且,确实不是我哥哥潘长江向他要字,而是我自己向他要字。”最后,潘长甬强调了这一点。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案情回放
苏铜起诉称,去年10月,潘长江的弟弟找到自己,委托其题写“光腚娃娃”4个字,但未说明用途。今年春节前夕,潘长江的弟弟将潘长江新出的MTV专辑《男人40一枝花》的VCD光盘送给自己。此时,自己才得知,这张光盘先后4次使用了“光腚娃娃”书法作品,而其中均未明确注明作品为苏铜所作。
其中的一个视频段落里,“光腚娃娃”4个字的旁边注上了“潘长江”三个字,且持续时间达4秒。
对此,苏铜认为,潘长江擅自将自己赠与他的书法作品用于商业方面,甚至还将落款改名,其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索赔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