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不避让沈阳首开罚单
和平交警首次整治半小时内处罚14例
本报讯(记者高寒冰王晓婷)7月10日上午,在市府大路三经街路口,和平交警一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张前,向一辆没有避让行人、在斑马线上停车的209路公交车开出了一张100元的罚单,这是沈阳交警部门向拒绝避让行人的机动车开出的首张罚单,意义深远。
占用斑马线半小时开出14张罚单
市府大路三经街路口西约30米的北市家园门前,设置有一条斑马线。 据交警介绍,由于此处距离前方的三经街路口近,当路口东西方向红灯时,等待信号的车辆会一直排到斑马线前,而部分车辆驾驶人没有避让行人的意识,将车停在斑马线上,严重影响了行人通行。针对此现象,和平交警一大队决定展开一次专项整治。
上午11时许,交警、11条公交线路的负责人,赶到了北市家园门前。记者发现,许多车辆在斑马线前自动停车,让出斑马线供行人通行,还有个别车辆在斑马线前有意识避让行人。但还是有车辆完全无视斑马线的存在,许多过往的行人因为斑马线被机动车占据,只能在车流中穿行,非常危险。第一个被交警处罚的是一辆209路公交车,司机称自己知道不应该在斑马线上停车,但是当时没注意。见到有自己车队的车辆违法,站在路边的车队负责人很是羞愧。
不一会儿,一辆295路车和一辆115路车都因同样原因被处罚。在半个小时内,交警为此一共开出14张罚单。让行人守法必须给行人创造环境在执法过程中,路过此地的行人纷纷对交警此项整治表示赞同。据和平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韩继强介绍,在北市家园门前的整治行动是一个尝试,将在全区内进一步推广。他告诉记者:“机动车不避让行人,是一个相对普遍的现象。文明出行,处罚违法行人、非机动车的同时,为他们提供安全、顺畅的通行条件十分重要。为此,大队将对占用行人、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以及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情况进行专项整顿。”
以案说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于违反该条款的机动车驾驶人,交警将给予1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