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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淄川7月10日讯(通讯员 聂卫 孙明刚 记者 韩凯实习生孙锐)今天下午,淄川一男子张某某在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时,将一女子遗忘在银行里的手机顺手拿走。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已经被银行里的监控器全部拍下。
今天14:10许,淄川区交警大队寨里中队民警在胶王路淄川立交桥附近查纠了一辆交通违法的农用机动车,驾驶员张某某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处以50元罚款。14:30左右,张某某来到淄川区松龄路上的一家银行缴纳罚款。此时,淄川某企业的女员工张某也来该银行办理业务。因疏忽大意,张某办理完业务离开时将自己刚买的新手机忘在了银行柜台上。
驾驶员张某某缴纳罚款后刚要走,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了柜台上的手机,便大声问手机是谁的。张某某灵机一动,立即回答是自己的,顺手将手机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张某某离开银行后迅速驾车赶往淄川区交警大队寨里中队办理手续。
离开银行几分钟后,张某发觉自己把手机忘在银行了,立即回去寻找。银行工作人员查看了监控录像后发现,张某某拿走的手机就是张某的。根据交通违法处罚通知单上的信息,银行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淄川区交警大队。得知这一情况后,寨里中队民警和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违法处理厅等候张某某到来。
15:05,张某某走进违法处理厅,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住。最终,张某某承认了自己拿走手机想非法占有的事实,并交出了手机,手机主人张某随后赶到派出所领回了自己的手机。(a10)编辑: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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