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获悉,我省2006年检察、公安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揭晓,全省6889人进入面试,30人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被取消面试资格,还有61人因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3:1比例也被取消面试资格。 据介绍,为保证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的基本素质,按招考简章规定,我省统一对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划定了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和达到最低分数线但达不到所报职位3:1的考生一律不进入面试。今年全省共有32963人报名,30087人参加考试,笔试最低分数线见表格。
面试时间分别为:省级7月22日;市及市以下7月23日。招考人数多的市(州、地)可根据本地情况,按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应安排在同一天和同一面试考场内面试的原则,报省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将部分县级单位的面试时间安排在7月22日面试。黔东南州公安局、检察院以及黔东南州各县公安局、检察院的面试时间安排在7月26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分前到候考室报到,8:30分开始面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支队“07”至“14”职位面试方式、面试时间、面试办法将另行通知。今日起,考生可登陆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
据悉,此次检察系统各招考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将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中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公安系统各招考职位的面试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结束后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未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或心理素质测评的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体检对象按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本职位心理素质测评为“适合”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拟录用人数的,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核对象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在体验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占10%的比例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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