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馆问罪“小鱼社区”》后续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通讯员小平)昨日,思明区法院宣告“厦门小鱼社区网”(简称小鱼网)没有侵犯荣华小吃馆的名誉。可宣判结束后,原被告脸上都是笑嘻嘻的表情却让人迷惑了:难道本案没有败诉者?
今年4月,一个叫“lostar”的网友在小鱼网上发帖,说荣华小吃馆使用“地沟油”,跟帖热烈,遂使小鱼网成为被告。 本报率先报道后,小鱼网再次爆发“大地震”。
许多网友都觉得小鱼网很无辜,打抱不平者众多。网友“桃花一片”说:“小鱼(网)也只是让大家有个交流的空间而已。”
法院认为,这则帖子并非明显属于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网络经营者没有删除的义务;何况在收到小吃店主的抗议函后,网络经营者也作了有效隔离,防止信息扩散,不至于侵犯到小吃店的名誉。
诸多网友认为,小吃店有“炒作之嫌”。“青铜小鱼”说,我认为原告是有点小题大做了,个人认为,原告有点在新闻炒作,故意吸引网民们的注意。
昨日,荣华小吃馆的负责人姚女士并没有因为输了官司而沮丧。她说,这个结果没有太出乎她的意料,“我本来就不太在乎官司的输赢,只是为了证明我们没有使用地沟油,现在这事已经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和网友的讨论,我们的目的也达到了。”
此前有网友预言:“那个店完蛋了,每只小鱼吐一口水都把它淹啦……”官司判决后,姚女士笑称,现在小吃店的生意已经完全恢复正常。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