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只有小学文化的某公司老总闫长喜,通过伪造巨额存单及文件,骗取了合作伙伴近300万元。
今天上午,闫长喜被市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5年7月至9月间,闫长喜使用伪造的存款证明,虚构该公司将出资3亿购买海淀区东岳老年公寓股份的事实,诱使对方与之签订收购50%股份的协议。
签约后,闫长喜很快就以解冻资金需要费用等虚假名义,骗取东岳老年公寓272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发还了14万余元,闫长喜的妻子退赔赃款56万元,其余赃款被闫长喜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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