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猫的背后,人与猫之间的问题迟早要上升到人与人之间的问题。
据报道,深圳的一些餐馆当街杀猫,将猫肉加工成肉丸下火锅吃,这引起了爱猫者的不满和愤怒。半个月前深圳近百名动物保护者聚集在一家猫肉丸店前,高举“抵制不良饮食观,拒吃猫狗,做文明人”的条幅抗议,激动的爱猫者曾一度冲进猫肉丸店,要求店主把猫放出来。 至今深圳方记猫肉丸店已经关门20多天,老板被采访时愤怒而委屈。
据7月11日《信息时报》
有人认为吃猫属于一种地域习惯,并不存在任何违法的因素;同时他们反对和谴责动物保护者们,认为他们的抗议是“非法集会”,属于违法行为。从个体户方记老板的立场上看,他们认为正是爱猫者的不合法举动,使得方记老板遭受巨大损失。
另一部分人群认为,猫受残害是不能容忍的行为,在法律缺席的情况下,只有来点“强势”的手段,才能解决一点问题,只靠所谓善意的劝导,不会有什么实际效果。
推猫及人,关爱小动物的背后出现了激烈纷争的两派。他们各有各的道理,不过一个普遍的看法是,杀猫没有犯法。一个中立的看法是:“我们禁止人类吃肉的欲望,就是无法禁止人类屠杀动物的残酷;我们提倡动物保护,不应该是拒食动物;我们提倡动物保护,不应该是拒绝吃什么,而是要善待生命。所以有人愿吃就吃吧,我提倡的仅是对它们最后的时刻有一点点的生命尊重,让它人道地死去。”
阿猫阿狗与人类朝夕相处,关系与猪牛羊等相比确实不一样。杀猫时间和猫店关门的系列事件说到实质比较简单,深圳百名动物保护者抗议餐馆宰猫的行动,初衷值得赞赏,但粗暴的方式,确实涉嫌违法。去超越法律的底线去维护正义,也是不可取的。我国还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准宰杀猫狗,也没有法条限制人们食用猫狗——哪怕虐待、宰杀(特别是当众宰杀)。那么一个最核心的问题出来了:阿猫阿狗的背后,人间的法律能永远缺席吗?其实,这些动物保护者自己也非常清楚其所面临的尴尬和困境。因为目前并没有相关的动物保护法规。
在我国动物福利立法最先应该解决的问题,是动物的法律地位。规定了动物的法律地位,对于虐待动物的行为才能有法可依,从而有效地遏制虐待动物现象的蔓延。
一句话,法律不能缺席,否则,猫叫的背后肯定还会有人的叫声。◎欧恩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