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傅沙沙来源:
法官规劝出轨丈夫珍惜家庭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通讯员沙月亮)“今后我一定更加珍惜我们夫妻的感情”,从法官手中接过判决书,王先生说。近日,海淀法院山后法庭驳回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宣判之日恰逢当事人王先生与妻子的结婚纪念日。 在认真阅读了不准离婚的判决后,王先生表示以后要好好生活,不再离婚。
据本案法官介绍,王先生与妻子于1982年登记结婚,并于次年生育一子。双方婚后感情较好,后因王先生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影响了夫妻感情,且在夫妻间产生过一些争执。虽在亲友的规劝和调解下,王先生也曾写过保证与妻子继续生活的保证书,但在第三者的催促下,他仍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查明,王先生与妻子系自由恋爱,自主结婚,婚前有较好的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也一直较好。双方产生纠纷的缘起是王先生与他人产生了婚外情。庭审中,王先生的妻子反复恳切地表示,可以原谅丈夫,并愿与其继续生活,且她为了维持家庭生活已尽到了为人妻母的责任。法院认为这些情况都可以证明王先生与妻子的感情并未破裂,且其妻有愿意挽救婚姻的强烈愿望。王先生在庭审中虽然坚决表示要求离婚,但在阐述离婚理由时吞吞吐吐,在法庭辩论阶段沉默不语。基于此,法院认为他要求离婚的理由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宣判当日正是王先生与妻子结婚24周年纪念日,庭后,法官与王先生进行了一番长谈,规劝其不应固执己见,继续做出损害双方感情的行为。王先生也表示要痛改前非,珍惜夫妻感情,不再做有损婚姻家庭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