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飞机上以760元的价格“竞拍”下一张“幸运之旅”机票换开联,却在兑换机票时发现自己实际要支付的费用要比当天该航空公司出票价格高出270元。上海律师易瑞京一纸诉状将海南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告上法院,以没有拍卖资格且未尽告知义务为由,要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今年6月10日,易瑞京乘坐海航西安至上海航班。飞行期间,空姐拍卖该公司“上海至西安”的机票换开联,竞拍方式是一元起拍,每10元叫价,竞价者叫价三次无人竞叫便成交。因为空姐告知拍得的换开联也可以换乘其他航段的航班,易瑞京也参加了活动,他以760元的价格拍得了这张“幸运之旅”的机票换开联。
7月3日,易瑞京致电海航订票热线,表示要用换开联兑换7月5日“上海至海口”的机票。接线小姐称当日票价有折扣、为990元(含建设费和燃油费),但是若用拍得的“上海至西安”机票换开联换票,易瑞京则要按照原价支付500余元差价(含建设费和燃油费)。该小姐称公司规定加价的依据是两条不同航线全价票的差额。
但易瑞京认为自己应该支付的只是“上海至西安”的机票价格和990元(含建设费和燃油费)之间的差价。
如果支付500余元差价,易瑞京就需要用1260元买下当天990元的机票。易瑞京无奈放弃使用换开联。7月6日,易瑞京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法院将择日开庭。
易瑞京 我只是想对这种持续了5年的无效行为喊停
据了解,海航在其飞机上进行的“幸运之旅”机票竞拍活动已经持续了5年。昨天,易瑞京在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拍卖需要正规的公司、正规拍卖师按照正规的程序进行。显然,海航不具有这样的资格,因此订立的购票合同也属无效。易瑞京还表示,虽然海南航空公司称该活动仅仅是一个游戏,但是在自己拍得的换开联上清楚的有“自拍卖时起12个月内……”。同时在飞机上售票方式也和拍卖一样,因此完全可以说“海南航空公司以拍卖方式出售机票”。
除了拍卖问题存在法律盲点以外,易瑞京还指出,海南航空公司在与自己订立运输合同时,没有将格式合同条款中涉及合同主要内容的情况进行告知。该合同也应该是无效合同,也就是说即使承认拍卖仅是一个游戏,合同也一样无效。
“我觉得我会胜诉!”易瑞京强调说:“我只是想对这种持续了5年的无效行为喊停!”
海航 曾有律师提起诉讼但都未获立案
昨日,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致电海航总部,该公司宣传部宋先生对“拍卖”问题作出了明确回答———“仅仅是一个被称为拍卖的游戏”。宋先生说,上海律师易瑞京对公司拍卖权的质疑没有必要,对于这个被称为“拍卖”的游戏,也曾有过三四个律师提出诉讼,但法院都没有立案。
宋先生说,《拍卖法》是适用于拍卖公司的,而海航明确知道自己没有拍卖的权利,作为游戏主持的乘务员也没有拍卖资格,因此,这只是为了活跃气氛而做的游戏。
游戏前,乘务员都会通过广播告知乘客游戏的细则,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内容包括该票的使用方式以及兑换方式,并将换票时需要的相关费用也予以了明确。
游戏中,机票都由10元起价,以10元的倍数叫价,顶价绝对不会超过民航总局规定的票价全额。
游戏后,根据公司规定,所得的利润将全部捐献给慈善事业,不会有一分钱用于商业。关于换票的差价问题,宋先生重申公司有明确规定,换票所加的是全额票价的差价而非打折后的差价。至昨日下午,海航公司还未收到法院的传票或诉状。专家说法
机票拍卖形式并不违法
实习生 卢梦君 早报记者 柏蓓
上海消费者易瑞京一纸诉状将海航告上法庭。昨天,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民航管理部门、航空法律专业人士以及航空公司销售部门等多方人士。各方人士均表示机上拍卖机票的行为属于航空公司机票直销,并不违反机票销售的相关规定,但是机上交易完成后航空公司应该履行合同约定。
民航华东管理局一位从事市场工作的职员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从事机票销售工作的单位必须是航空公司的营业部门或者是有资质的机票代理企业,这种机上促销方式是属于航空公司直销范围的,如果不威胁到航班安全运行的话,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民航法专家吴建端博士认为这种销售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拍卖。他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这个活动至少需要由拍卖人、委托人和竞买人三方组成,而机上这种拍卖机票的行为最多只能算是一般商业销售。
不过,吴建端认为如果机上机票拍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已经是航空公司和旅客的交易行为完成,双方之间已经建立了合同关系,这张机票就是一份有效合同文件,航空公司应当履行自己的约定。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华东地区代表处首席代表韩静表示,其实海航这种促销手段已经有几年历史,推行以来还是被大家认可的,不过国内航空公司搞这种销售形式的并不多,海航和深圳航空做得多一些。
一位航空公司市场销售部门的工作人员认为,其实机上推出这种活动,对旅客和运输公司来说是双赢的。枯燥旅程中叫价、买票,娱乐中买到相对便宜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也通过这样的方式积聚人气,拉动销售。不过,不管具体情况如何,航空公司应当履约,否则这不但侵害消费者权益,也将对企业品牌造成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