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瑜)日前,上海市教委公布了《上海市中小学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明确规定各中小学校应确保高中学生每学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其中课程计划内课时安排每学年至少两周,其余在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完成。
课程计划还对中小学学生作业量作了严格控制,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的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小时以内完成课外作业;初中各年级为1.5小时以内;高中各年级为两小时内。
此外,在学科考查方面,课程计划也作了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全学区、全区(县)性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
生命教育在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都将安排专题课程,学生将学习到交通安全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人口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