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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违法建筑位于渝北区龙溪街道红石路最繁华地带;明年一幢30层的商住两用大楼将在此建成昨日,龙溪街道红石路17个违法商业门面被拆除。市高院供图
华龙网讯 (晨报记者 肖玉实习生梁杰英)昨日,三级法院联动,依法拆除17个违法商业门面。这是我市法院年初拉开执行风暴以来,向我市政府部门动刀开展的最大规模的集中执行。
17个门面属于违法建筑
昨天被法院拆除的17个违法建筑,位于渝北区龙溪街道红石路最繁华地带,系原江北县龙溪镇政府(现为渝北区龙溪街道办事处)修建的商业门面。1993年竣工交付使用至今,一直由租赁户承租从事商业活动。
据了解,这17个商业门面是我市直辖、政府总体规划调整后出现的违法建筑。2003年,市规划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述建筑物为违法建筑,处以拆除。
2004年,经过市政府复议,该处罚决定书中的主要内容被维持。但因违法建筑形成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拆除令”一直没有落实。
三级法院决定依法拆除
2005年3月,四川省渠县政府驻渝办事处、重庆华伦房地产公司作为上述行政处罚的利害关系人,向渝北区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渝北区法院向被执行人龙溪街道办事处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其在2005年7月31日前自动拆除涉案的17处违法建筑,未果。
2006年2月,接到当事人反映,市高院决定启动市高院和市一中院、渝北区法院“三级法院联动执行”,并将该案列为我市法院清理积案专项活动中的重点。
因龙溪街道办事处拒绝自行拆除,三级法院决定依法拆除。
6月23日,市一中院分别致函水、电、电信、电视网络等有关公共设施部门,提前切断或者拆除了有关线路。
拆除现场水枪助阵防尘
三级法院共派出60余名干警,分成3个工作组,提前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昨天早上6点,最先到达的法官提前用安全网将违法建筑围起来,并拉上了警戒线。
当挖掘机的一只挖手伸向违法建筑时,两台高压水枪同时喷淋,拆除现场几乎没有扬尘。附近居民提前接到法院通知,都关好了门窗,收拾了晾在阳台上的衣服。
据申请执行人讲,拆除完成地皮腾出来后,他们将立即进行开发建设。等到明年,一幢30层的商住两用大楼将在此建成。
来源: 2006-07-12 04: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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