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言起诉书指控顺义“二胡”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3警察涉嫌充当保护伞另案处理
本报讯 昨日上午,被认为是北京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例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顺义区“二胡”黑势力团伙,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受审。
涉嫌充当“二胡”保护伞的3名警察已被另案处理。
34人被控涉案53起
顺六环停车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亚东与其弟胡亚风,因涉嫌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而受审。 一同接受审讯的还有被认为是二人手下的32名成员,其中包括一名城管队长和一名律师。34人被控制造53起案件,涉及13种罪名。
起诉书长达24页1.5万字
据一位参加庭审的人员介绍,因为公诉方提起的起诉书长达24页1.5万字,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就用了2个多小时。昨日,法院仅就胡亚东所涉及的指控进行了调查,在随后的7天到9天时间里,法院将连续审理此案。
公诉方指控称,在1996年至2005年长达近十年的时间内,二胡兄弟组织手下成员先后实施故意伤害2起;非法买卖枪支、弹药1起、非法持有枪支2起;敲诈勒索20起;寻衅滋事14起;非法经营2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1起;行贿1起;包庇1起、窝藏1起;帮助毁灭证据1起;赌博2起;非法拘禁1起。共计49起,团伙成员单独作案4起。
二胡可能获13种罪名
公诉机关调查认为,以二胡兄弟为核心的犯罪组织,在某些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下,称霸一方,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较为稳定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二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除上述罪名,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另外提及的有关二胡兄弟和其团伙成员的罪名达12种,包括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等。
鉴于胡亚东和胡亚风是这个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公诉机关认为,二人还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被处罚。
如果罪名成立,胡亚东和胡亚风的罪名达13种之多。
据悉,该组织是北京去年打掉的217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中的一个。其中较为猖獗的还有怀柔雷纳刚团伙、朝阳飞鹰帮。雷纳刚恶势力团伙已于5月26日被北京二中院判刑,主犯雷纳刚被判17年。
■指控
1 故意伤害 割掉受害者半个耳朵
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伤害案主要为两起。其中一起发生在1996年8月5日,胡亚东指使姚顺勇、张振宇等人截住大发正大有限公司杜庄屠宰场汽车修理班班长张某,将张的半个右耳廓割掉。报复张的原因是张减少了本单位在胡经营的汽车修理厂的修车业务。
2 敲诈勒索 赶孕妇出门强占房屋
公诉机关指控了20起敲诈勒索。
去年1月,胡亚风以刘某无力偿还12.5万元的高利贷为由,将刘的价值27万余元的斯太尔牌拖挂车扣留抵押,并冲进刘某家中,将刘及其怀孕的妻子赶出家门,强占了价值28万余元的房屋。
公诉机关统计,胡亚东先后6次向8人强行索要款物共计27万余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二胡团伙13次冒充城管监察人员,以查处泔水车为名先后敲诈索要钱财共1万余元。据警方调查,二胡团伙成员得到了顺义区城管监察大队高丽营分队队长常有生的照顾。常有生在今年5月23日被逮捕。
3 寻衅滋事 以“犯上”为由打人致伤
在长达9年的时间内,二胡兄弟团伙还寻衅滋事14起,殴打多人,导致6人受伤,造成多家公共娱乐场所及沿途街道秩序严重混乱,并遭受不同程度经济损失。
3月20日20时许,胡亚东等人在聚餐时,叫某夜总会老板刘某陪酒,因刘提前离去,胡认为“不给面子”,带领数十人,分乘十余辆汽车,手持砍刀、棍棒,以寻找刘某为名,先后前往多家娱乐场所。最后到达刘某开设的夜总会欲行凶,幸亏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并抓获其中三人,胡亚东才带人撤回。
4月11日13时许,顺义村民祝某驾驶一辆农用车与胡亚东驾驶的奔驰车剐蹭,二人发生争执。祝某同村的村民韩某上前劝阻。胡亚东以韩某触摸自己的头“犯上”为由,纠集手下数十人,将祝某、韩某拉到路边沟里殴打。接报的民警离开后,胡的手下又二次对韩某进行殴打,直到祝某答应赔偿才被放回。事后,祝某被迫给胡亚东送来1万元。
4 非法经营 盗挖潮白河获利270万
公诉机关指控,二胡兄弟指使王东兴等数十人,在顺义区潮白河河床内进行非法采沙活动,时间长达一年之久。
经测算,被二胡团伙盗采的沙石面积140余亩,采沙量94万余立方米,该团伙因此非法获利270余万元。但据统计,采沙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却高达1300余万元。
另外,胡亚风利用北京出租车更新换旧,将已经报废的车辆转卖到外地获利5.7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人员的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另案
庇护“二胡”3警察被处理
本报讯 起诉书显示,原顺义看守所和顺义公安分局三名民警被卷入二胡团伙案,三人因涉嫌充当二胡保护伞被另案处理。
公诉机关指出,二胡兄弟团伙在长达9年的时间里胆敢肆无忌惮地危害社会,正是受到了上述保护伞的庇护。
根据起诉书记录,其中两名民警被胡亚东拉下水,均是因为胡故意伤害张某案。顺义看守所的民警郑葛为胡亚东串供提供方便。1996年10月,胡亚东因故意伤害张某负案在逃,为了串供,他收买时任原顺义县看守所民警的郑葛,指使手下人利用郑葛值班之机,与在押的嫌疑人王洪庆、张振宇见面,包庇胡亚东犯罪行为。
而另一名因此案被卷入的民警是原顺义县公安分局预审员刘海英,此人承办胡亚东故意伤害张某案。为逃避法律制裁,胡亚东在1997年12月24日,向刘海英行贿7万元,以帮助刘买房。
第三名涉案的民警是顺义区看守所民警彭银生,违法行为发生在胡亚东因犯销售赃物罪服刑期间。起诉书记录,2004年4月,在胡亚东服刑期间,彭银生违反看守职责,擅自与胡亚东等人驾车到顺义区顺泰来歌厅玩耍。在该歌厅门口,因张某无意中拍了胡亚东驾驶的汽车而引发口角,胡立即指使两名手下何立新、王续革对张实施殴打。
此事发生不到一个月,5月1日,胡亚东仍未刑满,彭与胡到高家赴宴。席间巧遇民警周某,而胡曾经因为殴打周被判处刑罚,胡立即对高某产生不满。当晚,胡派人将高某殴打,迫使高送给胡亚东1万元“赔罪”。
三名民警没有被列在34名被告名单中,据悉,已被另案处理。
■庭外
补充20法警押送被告人
昨日庭审预定在上午9时30分开始。
早7时30分,便有被告人家属等候在法院门口,希望能够获得旁听机会。
由于此案影响广泛和关注度极高,首都司法机关组织了300多人观摩团旁听案件审理,为今后办理类似案件积累经验。因此,大部分旁听证早已被换走,被告人家属只换到了部分旁听证。前来采访的媒体记者,则被以旁听位置有限为由拒绝进入。
8时35分,一列由9辆囚车组成的车队,在闪烁警灯的警车带领下呼啸而至,直接开进了法院审判大楼后面。囚车里面的人,正是即将受审的二胡团伙成员。
据悉,由于涉案人员多达34人,为了确保安全,二中院从外院借调了20余名法警补充警力以帮助押送被告人。
为了节省时间,庭前核实了被告人身份。
■链接
“二胡”其人
现年45岁的胡亚东,原是顺六环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犯销售赃物罪和寻衅滋事罪,分别于1999年10月和2003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2004年5月24日被释放。去年6月30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胡亚东的一位朋友在庭外介绍,胡亚东离婚两次,生有四个子女,最小的一个孩子在其被捕后出生。在胡被捕前,其长子是外地一所警官学校的学员,出事后,长子退学。
在他的眼中,胡亚东性格耿直,办事果断倔强,因为性格的因素,胡亚东得罪了某些人。
其弟胡亚风,绰号“老二”,现年44岁。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与胡亚东同日被捕。
■说法
“黑白”合流确定“黑社会性质”
二胡团伙被北京检察机关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这是北京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被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同时期被打掉的怀柔雷纳刚团伙和朝阳飞鹰帮则被定为恶势力组织。
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张起淮分析说,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对二胡兄弟团伙的描述是“在某些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下,称霸一方,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较为稳定”,根据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解释,这已经符合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特征。
而“恶势力”是指以暴力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
张起淮说,二者的最大区别在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腐蚀渗透能力极强,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达到官匪勾结,“黑白”合流,维持其持续生存。而恶势力的“保护伞”不明确或者层次较低或没有,实力不强。
张起淮认为,正是具备某些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这一主要特征,加之组织严密,基本成员固定,内部分工明确,纪律严格,危害性大等特征并存,二胡兄弟团伙才被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张起淮说,对二胡兄弟团伙的定性,体现了北京市司法机关打击遏制犯罪的决心,这对刑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界定、审理、量刑都是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会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作用。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陈俊杰 吴江 制图 赵斌 (责任编辑:安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