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清晨,在新城子区黑牛沟一家水泥厂打更的李大爷发现,门前土路旁边的暗沟里有一具死尸。他立即打电话报警。新城子分局刑警大队政委刘永梁带领侦查员赶到现场,发现被害者满身是血地蜷缩在那里,头部破碎得没有一块完整的骨头。
现场没有任何凶器,能够把一个大活人的头部击打得粉碎。这会不会是被车辆辗轧的结果呢?很快,新城子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振东与交警支队技术部门勘查人员赶到现场。
现场边上的马路,是方圆数公里比较繁华的地段,也是连接着黑牛沟地区和外界的惟一通道。而在离死者尸体不远的马路上,技术人员发现一大摊血迹,还有一道明显的擦蹭痕迹。显然,这是有人在确定死者已死后,将其从马路上转移到暗沟里。
种种迹象都在显示,这可能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可在尸体解剖检验后,问题出现了。技术人员发现,死者的所有外伤都集中到头部,而其它部位均未发现外伤。但事实上,任何车辆对人身造成的伤害都不可能单单在头部形成外伤。此外,死者的头部没有找到任何车辆撞击、辗轧、拖拽的痕迹。因此,死亡原因基本被排除车祸因素。
刑警再次介入,以现场为中心进行调查走访。据报案人说,案发当夜零时左右,他听见厂门附近有两名男子吵架,一会儿就没声了。水泥厂地处偏僻,平时鲜有人来此,死者会不会就是水泥厂的人呢?果然,水泥厂生产车间主任吴某失踪了。工人说,案发当晚,车间主任吴某和副主任高建生出去喝酒了。而此刻,高建生也不见了。难道被害者是吴某?而凶手是高建生吗?
经水泥厂一些职工对死者衣物的辨认,确认死者正是吴某。侦查员立即对高建生有可能落脚的地方进行布控。7月1日早上,侦查员在本溪市高建生的家中将其抓获。高对杀害吴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吴某和高建生一起工作了20多年,并一同从本溪被借调到新城子。但这些年,吴某始终认为高建生对他不尊重,经常在外人面前让他丢面子。
6月27日,吴某约高建生喝酒,想好好唠一唠。但事与愿违,高建生几杯酒下肚,又开始“埋汰”吴某。吴某也没让着他,说:“你别嘴里不干净,有能耐咱俩单挑。”就在厂门口,他们撕扯起来。高建生被吴某推倒在地,正巧摸到一截铁棒,就抡起砸向吴某……等停手时,吴某已经停止了呼吸。
然后,高将尸体转移到暗沟,进行现场伪装。一场可怕的凶杀案,就这样以疑似车祸的面貌出现。通讯员刘芳本报记者伏桂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