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松涛 本报记者 丛明宇
21岁女青年隋某是道里区友谊路某购物广场的服装销售员。7日13时许,她趁顾客少出去办事,临走前把花1700元买的松下手机放进柜台里。两三分钟后,隋某返回柜台时发现手机不翼而飞。
接到隋某汇报,楼层经理调出监控录像。画面显示,隋某刚离开柜台后,对面柜台一女服务员走过来,伸手将柜内手机拿走,时间不到半分钟。画面中的女贼面目不清晰,但身穿白色线衣、牛仔裤,头上梳着马尾辫,特征十分明显。
隋某和经理等人立即前去查问。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对面的这个柜台内竟有两名女销售员,分别是庞某和张某。二人年龄相当,个头接近,服装统一,就连发型也都一致,单从监控录像内的背影很难确定是谁。面对监控录像,二人都坚称不是自己。商场工作人员无可奈何决定报警。
通江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查。但由于案件唯一证据就是监控录像,而且已经被当事人看过。民警只得对二人分开审查,核对案发当时各人的位置和行动。结果确定,张某当时正在别的地方记账,现场只有庞某一人,具有作案时间。8日凌晨3时许,经民警工作,庞某终于交代,当日发现隋某离开后,就产生了盗窃手机的想法,随后将手机藏到附近一家超市的存包处。目前,庞某已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