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7月1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检调侦办台开案清查扁女婿赵建铭账户发现,他曾经由“总统府”出纳陈镇慧汇款200万元给妻子陈幸妤。起诉书中虽交代讯问证人经过,但刻意将陈幸妤三个字隐匿起来。法界人士认为,检方的考量一是资金无涉犯罪;二是整份起诉书中都不要有陈水扁家成员的名字出现。
据悉,“总统府”出纳陈镇慧在台开案侦办期间被检调传讯到案,他于今年六月二日出庭时证称,曾持印章、存折,将赵建铭账户中200万零30元汇出。起诉书虽写下这个情节,但却未交代汇往何处,与一般处理证人证词后在起诉书中说明汇款去向的作法有别。
消息来源指出,赵建铭请陈慧镇代汇200万元给陈幸妤,另外的30元可能是汇款手续费。
据了解,台开案侦查期间,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奉命支持办案,全面清查“第一亲家”资金往来情形,连“第一家庭”的资金也列在清查范围内。根据台北地检署公布的台开案起诉资料,承办检察官在证据栏中罗列93项证人以及被告、关系人出庭的侦办结论;还列出22项物证,说明曾向证交所、相关银行、券商调阅资料,左证起诉事实。
不过,台开案从5月12日激活侦查到7月10日结案,检调一致声称,赵建铭的行为与扁家人无涉;竟至查出赵建铭确有资金汇给陈幸妤时,在起诉书第四十四号证据栏中仍刻意回避没提。
反观第四十五号证据栏,检方指出,赵建铭的友人前桌球国手洪光灿,曾三度帮赵建铭汇款,分别是2004年11月24日自中信银行天母分行汇出23万到赵建勋的账户中,2004年11月29日汇款27万2千元至赵建勋的账户中,2004年12月17日再汇199万3342元给赵建勋,时间、地点,受款人都清楚交代。
因此,检调侦办台开案,在起诉书中不记载陈幸妤的名字,将赵建铭汇款给陈幸妤的事“说一半、盖一半”,这样的心态,刚好坐实外界认为检调想切割“第一亲家”赵家与“第一家庭”扁家的质疑。
检调的说法是,赵建铭和陈幸妤之间的汇款往来与犯罪行为无涉,和台开案也无关;为避免外界拿来做文章,才做出不得不然的选择。但是,既然侦查中不断有人质疑赵家的犯罪,扁家焉能不知?检方的作法,反而让人有做文章的空间。
赵建铭被以内线交易罪起诉,他所涉及的卖官、脐带血代言、药商回扣及关说金控人事疑云,都签结或不起诉;法界人士认为,这样的侦查结果,让赵建铭只陷在内线交易案中,战火不致波及“第一家庭”。
事实上,在台开案侦查过程中,检调不搜索赵建铭、陈幸妤的民生东路寓所,就让外界质疑检调办案自我设限,让人质疑,检调是否担心搜出与“第一家庭”有关的事证,扯出案外案?检方侦讯一百多人查证台开案,将每次侦查事证都记载在起诉书;但对陈镇慧帮忙赵建铭汇款给陈幸妤,欲盖弥彰的做法,反让外界更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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